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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主人Kueihsienl編譯Joy
上周和幾個朋友聚餐,席間在華盛頓大學念碩士的美國朋友凱蒂和艾倫,聊到了他們去年去荷蘭當交換生的經驗。當他們說到接觸過一個名為PVS的荷蘭老師時,兩人開玩笑地說,他們一直以為PVS是美國人,因為他很『美國化』。聽到美國人說別人很『美國化』,我好奇地追問,為什麼他們覺得PVS很『美國化』呢?兩人異口同聲地說:『因為身為荷蘭人的PVS,與一般荷蘭人大相徑庭,去任何地方都開車而不願走路!』
就是因為PVS愛開車,所以凱蒂和艾倫認為他已很『美國化』了,這不是我第一次聽到美國人將開車的行為與美國文化聯系在一起。外人總愛用『美式風格』來形容作風開放的人,那些被認為有『美式作風』的人,似乎也覺得很得意。但是,你要是在美國被人家說是有『美式作風』,千萬不要太得意,美國人自己對『美式風格』另有詮釋:美式風格=到哪裡都要開車、不願走路。
很多國家卻還趨之若鶩地追求這樣的美國文化。現在,很多發展中國家的百姓也越來越愛開車,他們的政府也在不斷地造橋開路。但事實是,在任何稍微有自知之明的美國人眼中,無不覺得美國過度膨脹的汽車文化,是一件令人羞恥之事。(青年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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