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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名被告人和他們的律師依次魚貫進入大法庭,寬闊的場所竟顯得擁擠,如此規模的庭審陣勢令人嘆為觀止。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的王凱石、馮亞雲、李韜、楊迪四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並用先進的多媒體方法當庭出示證據。多名來自香港的被告親友坐在旁聽席上,聆聽庭審過程。
由於被告人數眾多、案情錯綜復雜、證據汗牛充棟,庭審時間長達兩天,至次日傍晚方告結束。法官未當庭作出判決。
7個月內,僅一網站就有5198人網賭下注86.8億元
2004年以來,司法機關陸續接到報案,一些人士被賭場外聯人員以商務考察談判為名,誘騙到中緬邊境緬方一側的賭場賭博,有的因欠下賭債而被扣押。類似信息引起司法機關的特別關注。稍後,警方獲網絡匿名舉報,稱境外『新東方』賭場規模龐大、組織嚴密,並提供了賭場網站網址。警方據此追查,確認了相關信息。
進一步的調查顯示,『新東方』的兩個賭場就設在距中國邊境沿線境外一帶,其中的木瓜壩賭場離中緬邊境線僅200米,絡繹不絕的現場賭客和網絡賭客沈溺於『新東方』,不少賭客傾家蕩產。數以千計的賭客絕大部分來自中國內地,賭癮大作時的豪賭產生的關聯犯罪和家庭危機多有發生。
2006年1月23日,根據中央高層和公安部的指示,雲南省公安廳開始立案偵查境外賭場組織吸引中國公民出境參賭和網絡參賭案,以打擊日漸囂張的跨境賭博犯罪團伙,代號為『06專案』。
聯合辦案工作組經過一年多的偵查,獲取了大量證據,證實譚氏父子涉嫌賭博犯罪。
隨著證據事實的明朗,雲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行動隊奉命行動,先後在昆明、曲靖查獲7個參與『新東方』賭場網絡賭博的團伙。2007年3月,更大范圍的抓捕行動漸次展開,警方分別在廣東、北京、遼寧等地抓獲涉案人員53名,查獲7臺網絡賭博服務器等大批證據。經過司法鑒定,從服務器的電子數據中發現,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僅通過『新東方』的其中一個網站參與網絡賭博的人數就達5198個,共計下注金額86.8億元,賭場從中獲利2.78億元。
2007年9月5日,警方將被捕的涉案人員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雲南警方向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提交的『起訴意見書』說,200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在中緬邊境緬甸境內公開開設賭場,組織、吸引大量中國公民參與賭博,涉案資金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危害十分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涉嫌賭博罪。
20名被告人中有4名香港居民
2008年3月14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20名被告人觸犯刑律,犯開設賭場罪。20名被告人中,有4名香港居民,包括第一、第二被告人譚志偉、譚志滿,他們是『新東方』的副總經理;被告人中還有8名女性,他們多為賭場的中高級管理人員或與賭場老板關系密切;一名銀行職員因涉嫌為賭場提供資金便利也被起訴。
檢方的《起訴書》說,1999年以來,被告人譚志偉、譚志滿、譚新初長期跟隨譚雄(另案處理)在與中國毗鄰的緬甸邁紮央、木瓜壩等地開設賭場,采用現場賭博、網絡電話投注、網絡直接投注等方式吸引大量中國公民參與賭博。賭場在互聯網上開設了多個網站進行網絡賭博,並秘密將服務器托管在廣州、東莞等地。
賭場內部組織嚴密
『新東方』賭場歷史悠久。
譚志偉供述:1999年,他和父親譚雄就在雲南省德宏州瑞麗江中的江心島租賃賭廳經營,江心島位於中緬邊境線上。譚租賃的賭廳取名『新東方賭廳』,每天租金5萬元,賭博方法以『百家樂』為主,賭客只能現場下注。2002年,賭場因被警方查處而停業。次年,譚氏父子在緬甸邁紮央再次租廳經營『百家樂』,一個月的租金在300萬~500萬元之間。2004年後,譚氏家族先後投資兩億多元人民幣在緬甸邁紮央和木瓜壩建設了兩家酒店式『新東方』賭場。
新的『新東方』賭場今非昔比,其內部組織機構嚴密,為賭博服務的科技手段非同凡響。
兩家賭場員工最多時達到近3000人,檢察官獲取的證據中,有名字可考的員工就有1553人。賭場設有總辦、人事部、財務部、外聯部、網絡部、保安部、工程部、碼房和車隊等十多個部門。其中外聯部負責聯系賭客進出賭場以及他們的食宿和往返機票,碼房負責籌碼和現金相互兌換,車隊的40多輛汽車為賭場和賭客提供服務。如果獲悉賭客要從外地前來,賭場會熱情提供『一條龍』服務,購買機票、中轉專車接送、直至帶入賭場。賭場擁有專業化的荷官(在賭臺上負責發牌和賠碼)隊伍,『百家樂』賭臺最大的下注金額達20萬元人民幣。
譚氏家族多名成員控制著賭場的運轉,他們分別出任賭場的高級管理人員,屬下員工分為五個層次,分別佩帶紅、黃、藍、綠、白工作牌,分工明確細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