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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中國保監會發布了《天津濱海新區補充養老保險試點實施細則》(下稱《細則》),要求在天津試點補充養老險,其費率將不受2.5%現行的預定利率所限。
保監會上月發布了《關於在天津濱海新區試點補充養老保險的通知》(下稱《通知》),《細則》是其配套文件。值得關注的是,《通知》中規定,保險公司開發補充養老保險,可以自主決定預定利率,不受1999年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調整壽險保單預定利率的緊急通知》的約束。而《細則》進一步規定,保險公司開發補充養老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以及萬能保險形式的補充養老保險產品的最低保證利率,不受《關於調整壽險保單預定利率的緊急通知》的約束。換言之,此次天津試點補充養老險的費率,將是對2.5%的現行預定利率上限的突破。
《細則》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有關精算規定對補充養老保險提取責任准備金,采用的評估利率不得高於預定利率,並不得高於年復利3.5%。
2007年,央行第六次加息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已昇至4.14%,而保監會1999年確定的2.5%的壽險預定利率至今未作調整。此前,業內關於實行費率市場化的呼聲也是與日俱增。
有業內人士認為,由於養老保險有比較統一和規范的費率定價基礎,作為費率市場化的試點險種,比較利於管理,便於積累費率市場化的經驗。
《細則》還對稅收優惠政策作了相應規定。企業為職工購買補充養老保險的費用支出和個人購買補充養老保險的保費支出,可以按天津市人民政府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所得稅前扣除,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8%以內的部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交費部分,則可在個人工資薪金收入30%以內的部分,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據了解,目前在文件中明確給予企業和個人在購買補充養老保險同時提供高稅收優惠政策的僅有天津一家。
去年11月,保監會和天津市政府共同發布了《關於加快天津濱海新區保險改革試驗區創新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快建設天津濱海新區保險改革試驗區。
從文件抬頭來看,試點機構包括中國人壽、人保壽險、平安人壽、平安養老險、太平洋人壽、太平人壽、新華人壽、泰康人壽、生命人壽、信誠人壽、光大永明人壽和恆安標准人壽等12家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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