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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沽區寨上大橋附近有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幾乎全不符合『國標』——
超標電動自行車,該『剎車』待售的『超標』電動車。
據本市交管部門不完全統計,近幾年,本市因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攀昇,而『超標』電動自行車最容易引發交通事故。連日來,根據讀者提供的線索,筆者對漢沽區寨上大橋附近的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進行了暗訪,在采訪中發現在此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幾乎全不符合『國標』。
電動車最高時速40公裡
在寨上大街和一經路交口西側一家銷售德田牌電動車的無名商店,一名女銷售員熱情地向筆者打招呼。她向筆者推薦了一款黑色電動自行車,車把處的標牌上印有『天津自行車行業協會指定單位』,型號處則寫著『摔不壞』。筆者沒有在標牌上發現該車的生產廠家、地址和電話,於是詢問。對方稱:『這車是天津萬盛工貿的車,每小時最快能跑40公裡,你要是身體輕還能跑得更快。』當問這輛車的車速是否不符合標准、是否會因車速快摔傷騎車人時,她表示:『這車很安全,只要不喝酒就摔不著人。在我們這一帶賣的電動自行車全是35到40邁,沒有再慢的。』
整車重量超過70公斤
在踏浪電動車專賣店,一名銷售員告訴筆者,只有他們這裡纔賣『電摩包車』。所謂『電摩包車』就是沒有腳踏功能,式樣與摩托車類似,後座處配有包狀儲物箱的電動自行車。她向筆者推薦了一款藍色的『電摩包車』。筆者費了很大力氣纔用雙手搬起了該車,這輛電動車的整車重量至少要在70公斤以上。這名女推銷員稱,經常有市中心區的顧客來她這裡買電動車。
自行車竟無腳踏功能
在雙鑫橋工貿有限公司的電動車商店內,該店店員將筆者帶入地下室。此處存放了幾百輛各式的電動車,有相當一部分都沒有腳踏行駛裝置。當問到沒有腳踏功能的電動車能否上路時,一名女營業員說:『有腳蹬子多土,騎我們的車就像開摩托一樣。國家規定的電動車時速不能超過20公裡,車重不能大於40公斤,但我們這裡賣的車車速全「超標」,「包車」全超重,但是能保證您快,車重更能保持平衡,不容易翻車。』她還透露,經常會有塘沽區和市中心區的顧客專門到此買電動車。
質監:電動自行車有『國標』
從市質量監督部門了解到,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在1999年10月1日就頒布實施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其限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大於20公裡;整車重量必須在40公斤以下;必須裝有腳踏行駛裝置,保持自行車腳踏行駛功能。不按照此標准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應屬於不合格產品。
交管:不符『國標』不能上路
本市交管部門昨天重申,凡是整車重量超過40公斤,最高時速超過20公裡,無腳踏功能的電動自行車均不能上路行駛。交管部門還表示將加大對『超標』和無腳踏功能的電動自行車上路的查處力度,同時還將嚴查電動自行車走機動車道、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提醒市民,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向商家詳細了解電動車的各項性能指標,特別是不要購買『超標』或無腳踏功能的『電摩包車』,以免非法上路遭到交警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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