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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換零錢從中獲利的『職業換錢人』,也開始做起了廣告。這不,一家小賣部門前掛起了『換零錢』的布標,上面還赫然繪有工商銀行的標志。
昨天(7月16日)上午,在(天津)東麗區趙沽裡附近的一家一樓住戶的窗戶上,貼有的『小賣部、公用電話』等字樣,更為惹眼的還是懸掛在金屬護欄上的一塊紅布標。紅布標上不僅標有『ICBC』字樣以及工商銀行的特殊標志,『換零錢』3個大字還顯示出了從事的業務。敲擊窗戶玻璃,探出頭的店主得知只是要換零錢,忙說道:『你打上面的電話聯系吧。』
撥通電話,一名自稱姓張的天津男子說,他並不是這家小賣部的人員,只是居住在附近,纔讓這家小賣部打出了換零錢的廣告。從他那裡可以分別換到一元、五角和一角的硬幣,一元和五角的硬幣無論多少都能『供應』。但如果只要一角硬幣,他每次最多只能提供3000元。不過要根據兌換的面值和多少收取相應的手續費。兌換一元的硬幣,要收取1%的手續費,兌換五角的要收取2%的手續費。一角硬幣因為最麻煩,也最難搞到,所以手續費要5%。
對此,工商銀行天津分行相關人員表示,『ICBC』和特殊標志都是工商銀行已經注冊的商標和標志,只允許在工商銀行系統及授權的單位使用,他們將聯系工商部門對此進行查處。
工商銀行相關人士還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是法定貨幣,應無條件等價流通。零錢販子的行為,首先違反了《條例》中關於人民幣兌換等價的原則。同時,利用零錢換取產生利潤的行為,屬於買賣流通貨幣,是國家法律禁止的一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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