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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天津市民文明公約》《天津市民行為守則》正式頒布,這就是說,怎樣做一名文明市民,有了明文規定。
文明是一種約束,守則是一種要求。約束其實是對行為的控制,既不能隨心所欲,更不能任意胡為。從『行為守則』的10條中,讓人讀到了約束,這些『約束』皆是明明白白的文字,通俗易懂的大白話,但真正遵守了做到了,最終還要靠自我約束。
社會是大家的,大家的事情大家管,不文明的行為眾人來約束。問題是,我們都是成人、都有臉面,都有自尊心,你在公共場合扯著嗓子吼,紅燈亮著照走不誤,順手亂扔棄物,這些不文明的舉止有誰好意思制止呢?都靠『執法部門』去『緊逼防守』也不現實,說到底,公約守則要靠自我約束自覺遵守。
人由幼及長就是在完成從不自覺到自覺的一個過程,從屙屎屙尿的隨意到守時守點位,從吐痰擤涕直到伸懶腰打哈欠,都需節制控制,說句平常話這叫規矩,說句文詞叫教養,再說得大些就是文明了。
文明的行為、文明的舉止,折射著人的素質,也給優雅的環境帶來和諧。我們不是要爭做人民富裕的安康區、環境友好的宜居區、文明有序的和諧區嗎?從《市民文明公約》《市民行為守則》做起,倘人人能自覺遵守、逐條做到這『明文』,我們的城市將會出現最美麗的一道『景觀』。([天津]將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