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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31日,河北唐山市原副市長王士義在經歷3年的羈押後,法院終於宣布他涉嫌的玩忽職守、受賄、濫用職權3項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這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個市長級的人物被關押之後又被無罪釋放的案件。
1998年年初,河北省唐山市檢察機關在查處一起涉嫌濫用職權及挪用公款案時,該案的犯罪嫌疑人賈某供稱,他是接受了原河北省唐山市主管外經貿工作的副市長王士義的指令纔這麼乾的,並且提供了相關證據。1998年9月,檢察機關以涉嫌濫用職權等罪名逮捕了王士義。
此後,律師收集的證據證明,賈某的供述完全是為了推卸罪責而對王士義進行的栽贓誣陷。2001年7月31日,河北省石家莊長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士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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