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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近日報道,浙江已有超過八成的縣市區專門出資獎勵『民間和事佬』——人民調解員。如今,切合本地實際的人民調解員激勵保障機制,已在浙一些地區全面實施。
生活中,左鄰右捨間難免會遇上點兒磕磕碰碰。這些矛盾,要說有多大,一般都是家長裡短,也沒多大。但一旦處理不好,輕則致雙方關系劍拔弩張,少不了要你來我往脣槍舌劍;重則一紙訴狀,法庭上『兵戎相見』,結果反目成仇。這時候,如果有個『和事佬』居中調和調和,說你幾句,說他幾句,給雙方都找個臺階下,說不定一頓飯工夫,就能讓兩家握手言歡、重歸於好。
在我們周圍,這些『民間和事佬』不少。比如說許多居委會的工作人員。他們都是熱心腸人,社區裡誰和誰有了矛盾,恨不得馬上就給調解好了。這些『民間和事佬』基本都是義務工作者,調解成功了,無論費了自己多大的精力,也沒有一分錢的報酬可拿(當然這些人誰也不會計較甚至根本不會往這上想)。但是他們的作用可不小。他們是社會的『潤滑劑』,有他們在不停地化解著一個個矛盾,會幫助整個社會系統運轉得更順暢。
他們的工作理應得到更大的關注和支持。專門出資獎勵『民間和事佬』,就是一個不錯的舉措。這樣的獎勵不在於錢的多少,更多體現出的,是對他們勞動的尊重和他們對建設和諧社會貢獻的肯定。(東劍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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