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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昨日下發《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從9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夫妻雙方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由現行的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職工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不變,為40萬元。
政策調整後,相比商業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優惠將更加明顯。例如職工需辦理一筆期限30年、金額60萬元的住房貸款,如采用住房公積金貸款60萬元,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話,月還款額為3302.08元,與政策調整前需辦理一筆40萬元住房公積金和20萬元按揭的組合貸款相比,每月還款額可少183.97元,30年共節省利息支出6229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