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月1日是《法律援助條例》實施五周年的日子。記者今天(8月31日)從司法部了解到,五年來,全國法律援助機構組織辦案135萬餘件,近237萬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提供或解答法律諮詢近1580萬人次。
截至2007年底,全國共設立法律援助機構3259個,其中地市和縣區級機構3176個,除西藏等地個別縣區外,所有的縣區都設有法律援助機構。2007年辦案量達42萬件,是2002年的3倍,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遞增。
據統計,目前,全國共有法律援助專職人員12285名,其中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的人員達到5927人。各地法律援助機構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和工、青、婦、老、殘、高校等社會組織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4976個,在各法律援助機構注冊的法律援助志願者達到76890人,法律援助組織框架已經基本形成,有效解決了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
五年來,法律援助經費嚴重困難局面也得到有效緩解。各級政府投入的法律援助經費增加了6.6倍,2007年財政撥款達到5.2億元,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遞增。全國有25個省(區、市)建立了省級法律援助專項資金;有10個省(區、市)撥付了農民工法律援助專項經費;以地方本級財政撥款與中央、省級財政轉移支付經費相結合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體系基本形成,有力地推動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
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區、市)人大或政府根據當地實際制定了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規或規章。31個省級地方通過司法廳和財政廳聯合發文或省級政府發文制定了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准,29個地方通過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規、政府發文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明確了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准,27個省級地方對法律援助范圍作出補充規定。
全國開展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
為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眾知曉率和知曉程度,9月1日至5日,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和法律援助中心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主題為『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
宣傳周期間,各級法制宣傳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將以法律援助制度和成就為內容,以制作播出法律援助宣傳片、開闢法律援助專欄等形式進行宣傳。各地還將采取發放法律援助宣傳品、組織法律援助諮詢活動等形式,積極宣傳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