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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地登記已全面統一。與統一登記前相比,已經登記權利人在辦理房地產轉移、抵押、變更等登記手續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昨天,記者再次采訪了市國土房管局的負責同志。
首先,房地登記要同步辦理。權利人在同時具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後纔能辦理房地產的轉移、抵押、變更等登記手續(特別是獨用宗地)。房屋已登記、土地未登記或者土地已登記、房屋未登記的,應先補辦相關登記後,再辦理其他登記手續;二是辦理房地產登記時要提供電子版地籍圖,房地登記信息和數字化的圖形數據要統一在房地產網絡系統運行。對於部分土地登記年代久遠,有關附圖沒有數字化的,需要重新進行土地測繪後纔能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三是劃撥土地上的房地產進行轉讓時,按規定應補辦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的,當事人應先到市、區(縣)土地交易中心或市場科補辦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手續後,纔能辦理相關房地產轉移登記。
房地統一登記、兩證合一後,權利人可以獲得完整的房、地權利,同時改變房、地分別登記時,申請人要到兩個部門申請,填兩次表、分兩次登記,分別發兩個證的情況,申請人只需到一個部門申請登記,填一次表,領一個證,登記時限會縮短一半,從而方便企業群眾,提高登記效率。房地權利在同一個網絡系統上進行,還可以有效避免分別登記造成的分別轉讓、抵押、重復查封、房地登記內容不一致等問題,防止不法分子進行欺詐。同時,實現房地統一登記網絡化、數字化管理,將圖形數據與登記信息有機融合,使管理精度大幅提高,可以有效避免權屬糾紛。
此外,對於因抵押、查封等原因導致權利人不能辦理土地登記的項目,市國土房管局正在積極研究,力爭抓緊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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