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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傷身不知情九成患者『吃』射線輻射影響健康就醫胸透記得要穿防護服
看病或查體時,人們都有接受X光、CT等射線檢查的經歷,然而,射線診療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能清晰地顯示出病因,另一方面,它對細胞有殺傷破壞作用,長期照射或過量照射,對人體各個系統都會產生影響。
針對這種情況,2006年,衛生部發布了《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要求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並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醫療機構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近日,記者在本市部分醫院采訪時發現,多數醫生在進行射線診療時,沒有事先告知有關的影響,也沒有為受診者提供防護器具。
A
調查
九成患者
不知穿防護服
在中環線附近一家醫院,記者對接受射線診療的30名患者進行了隨機調查,100%的患者反映,醫院沒有告知射線對人體的影響及提醒患者穿防護服;60%的患者表示,不知射線會對人體有害;90%的患者不知接受射線診療需穿防護服。
從事X光透視的王醫師介紹,防護服主要對人體敏感部位,如甲狀腺、乳腺等處進行保護,從外觀上看與普通服裝沒有多大區別,但這種鉛制防護服的重量一般在幾公斤到十幾公斤。目前多數醫院都有防護服,但很少有人穿。
B
原因
醫院不告知
主要原因有四
既然有明文規定,還有相應罰則,那麼,為何還會出現醫院不告知輻射危害以及頻繁接受檢查等情況呢?
一位從事射線診療、不願透露名字的張醫師表示,首先是經濟效益,因為檢查的人越多,醫院收入越多;其次,現在的專科醫生也存在過度依賴檢查來判斷病情的現象;第三,大多數患者對放射線有傷害的認識不夠『深刻和具體』;第四,患者每轉一次院,就得重做一次檢查。
張醫師介紹,衛生部已有明文規定的標准,射線檢查的陽性率控制在60%,太高可能出現漏診,太低會濫用。
C
提醒
放射檢查
每年別超兩次
市衛生監督所監督八科工作人員提醒,受檢者對放射診療要有一個『數量』的概念,普通市民體檢時,每年接受X光或CT檢查次數,最好不要超過兩次;而作為治病需要,應該接受的檢查還是必不可少的。
不過,患者可以在醫院沒有提供防護措施時,主動索要防護服。另外,射線照射甲狀腺、胸腺、性腺等敏感部位時,應選擇防護設備;孕婦盡量不做X光檢查,育齡婦女應遵循『十天原則』,即月經來潮後十天內不做X光檢查;兒童慎選X光檢查;陪檢者在機旁攙扶受檢者時,應使用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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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也拍了個X光,但沒有說穿什麼防護服,但叫我把衣服脫了再照
暈死,醫院這算不算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