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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經事故現場走訪、調查,11日通報昆明市發生的『9·07』寶馬車拖人案調查有了進一步進展。警方已查明死者杜某某身份及具體死因,並找到了目睹寶馬車開過杜某某身體的全過程的證人。
據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報,死者杜某某是河南省人,暫住昆明,無固定職業。事發凌晨,有人稱親眼見杜某某由北京路小廠村步行至車道中間,躺倒於地,並與旁邊的人有過對話,其中一人目睹了寶馬車駛過杜某某身體後離去的全過程。
肇事寶馬車經檢驗鑒定,證實『雲ADZ181』寶馬車頭部無任何新的碰擦痕,杜某某身體也未發現明顯碰撞及碾壓傷。經屍檢,杜某某是因顱腦並胸腹腔髒器損傷死亡,其頭部損傷是因卡在車頭底盤下部發動機金屬護板左側、左前輪下支臂處形成;胸部損傷是因在車輛運行過程中受車輛上下運動擠壓形成。
警方經偵查試驗認為,因事故現場為上坡路段,車主行經現場時,只有在40米至4.5米的距離內能發現躺於道路內的杜某某。按40公裡的時速計算,車主僅有3.2秒的時間可以看到躺臥於道路內的人。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表示,為取證,調查人員共走訪群眾200餘人,制作詢問筆錄20餘份,在事發段內對事故現場多次復勘,並駕駛事故車輛到現場進行偵查試驗。案件的性質及責任認定,警方將邀請相關部門及專家認真分析研究,嚴格依法做出認定。
此外,警方已與死者家屬取得聯系,待家屬到昆明後,將妥善安排好家屬,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9月7日1時許,昆明市發生了一起寶馬車掛人行駛數公裡後遇障礙物拋出人體的事故。車主稱對汽車底盤拖掛人體毫不知情,曾因聽見異響下車查看,但未見爆胎繼續上路,最後在東寺街敬德巷口被尾隨的出租車堵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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