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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3日網上傳聞『包括貴州茅臺(600519)等多家知名酒類企業產品中發現了致癌物質亞硝酸納』的消息,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4日發布澄清公告。
公告稱,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獲悉該報道之後,立刻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貴州省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及相關行業協會等有關機構進行溝通,公司產品完全不存在個別媒體報道的上述情況,因此相關消息完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公告稱個別媒體在完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僅根據傳聞發表不實報道,嚴重誤導投資者和消費者,損害了茅臺酒股份公司聲譽,並且給公司及投資者造成了經濟損失,請相關媒體不要再發布或者轉載該等不實報道。同時,茅臺酒股份公司保留追究相關媒體和責任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