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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市市政管委供熱辦獲悉,針對供熱單位采用節能改造的財政獎勵辦法正式出臺,並於今年采暖季正式啟動實施。
市市政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明確,將對實行供熱系統節能技術改造並取得節能效果的供熱單位,由本市節能專項資金給予一定獎勵,獎勵資金額度根據節能量和節能技術改造總投資確定。
據介紹,該項資金的獎勵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帶有居民住宅的區域供熱系統,且供熱鍋爐房為市屬、區縣屬或其他為社會供熱的地方單位。按照該辦法,根據改造項目供熱節能量和節能技術改造總投資實行一次性資金獎勵。項目獎勵資金額不超過4.5元/平方米。獎勵資金額計算公式如下:獎勵資金額=(節能量獎勵標准×節能量)+(節能技術改造總投資×30%)。節能量獎勵標准為在節能量檢測采暖季每節約1千克標准煤獎勵0.4元。
相關負責人表示,節能量是指供熱系統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後的主燃料節約量,以第三方節能量檢測機構檢測的供熱節能量為依據。今年12月31日前實施的改造項目,以節能改造後檢測的節能率為依據;明年1月1日以後實施的改造項目,以改造前後檢測的節能量數據為依據。具體供熱節能量檢測辦法由市市政管委另行規定。節能技術改造總投資以第三方審核機構出具的項目財務決算審核報告為依據,並按照項目投資控制額度進行控制。
相關的申報辦法和流程,供熱單位可登錄市市政管委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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