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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規定,在法定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平常工資300%的工資報酬。然而,記者昨日從本市多個家政公司了解到,對於保姆來說,法定假日加班拿不到3倍工資的情況很普遍。市婦聯家政服務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很多僱主都不願接受3倍工資的要求,保姆一般也不會主動提出來。
加多少錢要和僱主商量
記者從家政公司了解到,本市家政服務協會制定了統一的《天津市家政服務合同》,規定家政公司和僱主簽訂服務合同的時候,會按照約定工資即工資支付方式,包括節假日休息天數、節假日加班工資的支付等。其中明確,『在公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家政服務員工作的,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加班補助,或在征得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補休。』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由於目前家政行業並沒有統一保姆的收費標准,通常情況下,保姆的工資是由保姆自己和僱主協商決定的,因此,絕大多數在法定假日加班的保姆,也只是通過與僱主商量來適當上調工資。
八成保姆不在法律保護范疇?
『保姆維權難的狀況由來已久,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保姆職業的特殊性。』本市家政服務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八成以上的保姆與家政公司之間都只是一種簡單的中介關系,而這種關系並非在《勞動法》的保護范疇之內。』
據了解,市婦聯家政服務公司實施員工制規范管理,與保姆簽約,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金及人身意外傷害險,員工制管理下的家政人員將受《勞動法》保護。
家政行業缺乏統一法規
市婦聯家政服務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本市家政服務行業發展迅速但良莠不齊,因為企業准入門檻低、缺乏行業監管,顯得較為混亂。一方面,不少保姆直接通過熟人介紹到僱主家的,根本不存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也就很難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即使通過家政公司簽訂了書面合同,但當事人雙方為家政公司和僱主,合同中沒有保姆自己的意願,所以也難以達到保護保姆權益的效果。市家政服務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並未出臺專門針對家政服務業的法規,僱主和保姆之間一般是口頭協議,即使簽訂了合同也屬於勞務合同,雙方沒有勞動關系。一旦發生糾紛,保姆無處維權。因此,制定相應的市場規范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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