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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將研究推進中國農村改革發展等問題,能否推動土地制度改革受到普遍關注。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三農問題專家曾業鬆今天接受本社記者專訪,在談到農村制度建設,特別是土地制度改革時,對會議提出四點預期。
其一,農民承包經營權將更加長久。
中國的農村改革始於土地承包。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土地承包期已從十五年延至三十年。
“土地承包權關係到農民的生存,是農村最大的民生問題。”曾業鬆希望,通過三中全會,廣大農民能再得到一顆定心丸。“農民有了土地的長久使用權,有利於保護農民利益、調動農民積極性,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有利於培育土地市場,促進城市化健康有序發展;有利於遏制城鄉上下的圈地風,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他進一步分析稱,過去規定土地承包關係長期不變,但“長期不變”還是有期限的。最近胡錦濤總書記在安徽調研時說: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長久不變”則是無期限的。一字之差,含義大不相同。
對於一些專家提出的“永包制”,曾業鬆解釋說,“長久不變”與“永包制”概念也不一樣。“永包制”就是永久不變。這個說法似乎有些絕對化。由此看來,如果中央確立土地承包權關係長久不變,既體現與時俱進的精神,也體現科學發展的理念。
其二,土地流轉必須尊重農民意願,耕地紅線不能失守。
“有些地方採取強制手段,強迫農民轉讓土地,甚至隨意改變土地用途。這應該引起各級政府高度重視。”
曾業鬆希望,中央重申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能改變土地所有性質和土地用途。其中,不改變土地用途就是要守住耕地紅線,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在當前世界面臨糧價高企的形勢下,這一點顯得尤爲重要。
其三,土地流轉方式要避免隨意性。
曾業鬆說,因不熟悉法律政策、無法預知土地增值效應,許多農民對土地流轉感到茫然,或是不敢把土地流轉出去,或是流轉協議與合同不完備,留下很多隱患。
例如在經濟發達的東南沿海省市,農民與企業簽訂土地轉讓合同時,按當時的土地產出效益爲基數確立了補償標準。但隨着土地不斷增值,農民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往往引發糾紛,甚至發生嚴重衝突。
曾業鬆希望,會議能推動完善土地流轉制度,提供多種流轉方式供農民選擇。一方面要尊重農民意願,尊重農民話語權;一方面合理評估土地價值,增強合同的科學性、嚴肅性。
其四,完善徵地法規,規範徵地行爲。
曾業鬆預期,三中全會將繼續強調實行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並改革完善徵地制度,規範政府和企業徵地行爲。
他特別提出,政府除了公益事業需徵用農民土地,不得以其他名義徵用農民土地,從中獲得高額土地差價收入,侵佔農民土地利益。而無論政府還是企業徵地,都必須給農民合理的補償,並做到就業、住房、保障等先行,切實保障農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