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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的戴強,天津市公安刑偵局刑科所痕跡檢驗室主任,三級鑒定官。
20多年前,戴強在派出所當戶籍警,得知刑偵二處技術科招人,就申請調了過去,先乾了4年指紋鑒定,後轉到痕跡室做痕跡檢驗。痕跡檢驗包括現場勘驗、物證手印、足跡、工具、槍彈痕跡鑒定等,既是刑偵基礎科學又需要紮實的偵查功底和豐富的社會知識。一個好的刑事痕檢人員,往往能從紛繁復雜的犯罪現場,讀出罪犯的心態,洞察犯罪蹤跡。
第一次提取立體指紋
第一次對每一個人來說都很關鍵。剛到痕跡室的戴強,跟著師傅跑現場,一邊乾一邊學習了一段時間之後,對技術工作並沒有什麼感覺。大概不到一年時間後,靜海發生了一起入室殺人案,在犯罪現場,戴強第一次看到用石膏提取立體指紋。這一過程給戴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個指紋留在殺人現場屋外的泥土地上,有可能是嫌疑人等候下手機會時蹲伏在牆角,手指摁在地上留下的。戴強似乎明白了,師傅進一步點撥他說:現場勘察最講究認真二字,發現犯罪線索是真功夫,否則,地上的這個指紋就很容易被忽略。
事後,偵查員根據這個指紋鎖定了目標,將殺人嫌犯抓獲歸案。
第一次單獨出現場
戴強說,上世紀80年代那會兒,學技術多是靠師傅口傳心授,琢磨出道道來就要看自己下的工夫了。戴強還在跟師傅實習時,大港某地發生一起強奸案。當時科裡同時接報多起案件,人手緊張一時扒拉不開,領導就派戴強單獨出了現場。那是第一次獨立出現場,戴強自己緊張,乍看到一張年輕面孔的其他人也不太習慣。到達現場,正在現場指揮偵查的大案隊副隊長見他下了車後,眼睛卻仍然往車廂裡邊看。戴強明白他的心理,說:『別看了,沒有別人了。』副隊長樂著調侃道:出師了!同時也沒忘囑咐他:活兒細點。
初次獨當一面,戴強覺得壓力特別大,工作自然做得細致到位。由於現場正處在一個工作面,留下的足跡雜亂無章,戴強抓住中心現場的條件,仔細分辨、認真排除,將剩下的4種陌生足跡確定為可疑足跡,然後根據這些足跡的走向,逐一確定出疑犯的來去方向。他的痕跡檢驗報告,為偵查提供了線索,案件最終告破。
初戰告捷,戴強由此開始獨立工作,經歷的現場多了,人也就慢慢變得自信起來。現在,戴強平均每年要做200多起現場痕跡鑒定。自己做的現場痕跡報告能夠成為法庭定案證據,是令戴強非常滿足的事。
套著塑料袋的腳印
犯罪現場往往是一個現場一個樣兒,都要細心勘察,反復研判。不斷找出規律性的東西,既要有豐富的經驗,還要對犯罪心理有獨到的研究。如此,現場勘察纔能為偵查破案提供依據。
一年,西青區一個養鴨場的老板被殺。戴強隨即趕到現場。殺人現場位於一個鴨棚中,地上泥濘不堪,遍布鴨糞和一片片水窪。就是在這種條件下,現場勘察人員還是發現了幾枚可見足跡。但是這些足跡很怪,上面有不規則的道道和條紋兒,而且每一個足跡的花紋都不太一樣。這是為什麼呢?戴強當即召集大家進行現場試驗,通過對不同材料的試驗和技術分析,根據皺紋變化的情況,推斷出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是將塑料兜套在鞋上進入現場的,踩在泥濘的地面上留下了不規則的鞋底花紋。一個養鴨人是不可能采取這樣的做法的,而如果嫌疑人穿這樣的鞋出現在村子裡或者附近,一定會給村民留下鮮明的印象。
根據上述判斷警方迅速定出偵查方案。偵查員在村子調查時,有群眾反映,有個專門收鴨子的男人,每次來這裡收購時,因為怕髒,鞋上都套著一個塑料兜。案發當天他也來過,很多人都看見過他。按照這個線索,偵查員將疑犯抓獲。收鴨男子被抓後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實。原來,他來收鴨時看到養鴨場老板有錢,見錢眼開,用刀將鴨場主捅死,搶走了他身上的錢。
一張合影鎖定殺人犯
對戴強這樣的刑偵技術人員來說,不依靠其他偵查手段,單憑提取的現場痕跡即可鎖定嫌犯是最開心的事。當然,他很謙虛地說,這其中有運氣的成分,而這種運氣又往往因犯罪嫌疑人的愚蠢而產生。
2006年6月初,家住南開區的一群眾,在某河裡發現一黑色提包,撈上來一看,裡面是幾塊說不清楚的肉塊。戴強趕到後檢查包內物品時,發現包內還有斧子、乳膠手套、塑料桌布等物。鑒定結果證明是女人的屍塊,這意味著發生了一起殺人碎屍案件。
全面檢驗發現,包內還有一沓照片,已經被水浸透了。戴強小心翼翼地一一揀出晾乾。其中一張是一對男女的合影,背景是一輛夏利車。經仔細辨認,確定了這輛車的牌照號。戴強等推測,死者可能就是照片上的女人,而那個男人和夏利車或許就是重要的破案線索。
偵查員很快查到車子屬於一個叫陳某某的人。外圍調查得知,陳某某跟一個外地女子關系密切,並在河東區為她租了一處房子供兩人幽會。很快,偵查員找到了租住點,並在屋裡發現了大量血跡,陳某某遂被確定有重大殺人嫌疑。6月7日,陳某某被拘捕。據交代,死者叫王蘭,28歲,江蘇人,曾是一個坐臺小姐。5月30日,兩個人在河東的居住處相聚,王蘭提出還要去歌廳坐臺賺錢,陳某某不同意,於是兩人發生激烈爭吵,並動手廝打起來。陳某某用圓菜板失手打中王蘭的頭部,王蘭立刻倒地不動了。陳某某將其拉到衛生間,怕其不死,用布帶勒其脖頸,又將她的衣服剪開,偽造成入室強奸的樣子。幾天之後不見動靜,他再次跑回去,見王蘭身上已有屍斑,於是買來工具將屍體分解後裝進幾個包,分別丟到附近的河裡,想徹底銷毀證據。
陳某某的本意是不留下任何痕跡,他匆忙將王蘭的東西裝在包裡一起丟掉,結果將照片也裹了進去。就是這張照片,將他自己送進了法網。
半枚鞋印順利定案
戴強說,現場勘察是破案的鑰匙,但破案則需要用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用什麼樣的鑰匙,是對技術人員專業能力和智慧的考驗。
2007年6月23日,南開區一高檔社區內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件,被盜現金7萬元。案發前,房主接到小區物業通知,22日將有工程施工人員來小區測試煤氣管道,讓家中留人。但房主人在外地,22日白天趕不回來。於是雙方商定,測試時由物業負責打開他家的門鎖,完成測試後再由物業幫助換掉鎖芯,並負責將門鎖好、鑰匙保管好。22日晚,房主回家後,到物業領來新鑰匙,然後回家睡覺。但早晨睡醒起來,房主卻發現屋內一個旅行包被打開,裡邊存放的7萬元現金不見了。
發案現場位於10樓,房子面積約200多平方米,門鎖是新的,沒有任何異常。因為當時破門修鎖時,現場有很多人,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十樓陽臺上的塵土很完整,沒發現踩踏痕跡,排除了爬陽臺入室的可能性。所以,初步判斷嫌犯可能是從屋門進入,或許是鑰匙失控造成的進入。在現場,戴強注意到廚房還有一個後門,從這裡可以通往樓內的消防安全通道,門鎖也是完好的。他指揮技術人員從地面提取足印。可是,不知是廚房地面材料的原因還是地上留有油漬所致,足印就是提取不出來。但他沒有放棄,打開了廚房通往外面安全消防通道的門。外面是水泥地,在門口處的水泥地上,戴強意外發現了半枚足印。可以推斷足跡的主人當時正踏在門口中心位置,前足掌在廚房內,沒有留下什麼印痕,外面因是水泥地,便留下了這半枚寶貴的鞋跟印。這是一個『軍跑』的鞋印。鞋的方向告訴刑警,犯罪疑嫌人是從這個後門進入現場的。
經調查,當天測試煤氣時,在場的工人誰也沒有動這個門,眾人只從正門出入。但經逐個排查當時在場的人,發現其中一個物業工人有可疑點。經進一步調查,在這個物業工人的更衣室找到一只鞋,鞋印後半部與現場那半只鞋印正好吻合。
此人被拘後交代了盜竊的經過。22日當天,他和大家一起進去時看到了廚房的後門,於是便偷偷將後門的鎖從裡面打開了。待其他人離開後,他又返回來,從後門進入盜竊。但這麼大一筆錢令他心驚膽戰,思來想去,將錢藏在了北倉他父親的骨灰盒裡。這種藏匿贓款的法子,戴強還真是頭一次見。
『粘毛滾』銷毀現場痕跡
戴強說,上面那樣順利破案的例子有很多,但非常尷尬的情形也經常碰到。這也正說明痕跡檢驗工作的難度,以及時刻保持細致專業精神的重要性。
戴強說起了今年2月的一起殺人案,他自嘲那就是他的一次『走麥城』。現場在津南咸水沽鎮一個單元房內。被害人是一個名叫劉佳的外地女人,被勒死在床上,地上有一雙拖鞋,茶幾上放著幾枚果凍和一瓶白酒。這個女人交往很雜,報案的是一個與她關系密切的男人。據稱,頭天晚上他和劉佳一起吃飯,轉天再來,發現人已死在屋裡。
在提取地面足跡時,技術人員發現只有報案人的足跡,沒有被害人的足跡。當時推測,因為被害人穿著拖鞋,沒有她的足跡可以理解。事後證明,這是一個誤判。經過實驗,在當時的現場條件下穿拖鞋也會留下足跡。房門邊有一個鞋櫃,鞋櫃一邊就是衛生間,打掃衛生的拖布等就在裡邊,但在鞋櫃和衛生間之間沒有足跡。戴強據此推測,作案人事後用拖布擦地,銷毀了現場痕跡。事後,這也被證明是一個誤判。戴強認為報案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經進一步審查,此人沒有作案時間,其犯罪嫌疑被排除。
最後案子偵破之後,纔發現在作案現場痕跡檢驗時出現了疏漏。凶手是另一個與被害女子關系曖昧之人。嫌疑人作案之後,發現門口鞋架上有一個粘毛滾子,便小心地用粘毛滾子將室內和通道地面滾了一遍。一邊滾一邊退,最後出去前將滾子留在門口鞋架上,逃離現場。戴強總忘不了這個粘毛滾子,不知是對被害人不檢點生活方式的反感,還是案件壓身的煩躁,總之,這把粘毛滾時常碾過戴強的心頭,讓他很不舒服。
20多年感受苦與樂
20多年來,戴強過手的案件和死人不計其數,但至今,他仍舊忍受不了看到孩子屍體時的痛楚。孩子總是無辜的,看到他們像個小貓小狗一樣躺在那裡,實在難受。
剛開始接觸這個工作時,殺人案子基本都能破,因為那是特定的計劃經濟時代,殺人案件都有比較明顯的因果關系。可現在則不一樣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人、財、物大流動,各種新情況層出不窮,比如搶出租的,為點兒『的費』也會將人殺了。這也是讓戴強時時感到困惑的問題。戴強說,在這種情況下,更不能讓嫌犯逃脫法網。而且應對這些變化,公安技偵水平近幾年也有了很大提高。無論多少困難都會想盡辦法,抓住犯罪現場的蛛絲馬跡,為鎖定罪犯提供真實可靠的科學依據。
談到現場勘察的辛苦,戴強說他已經習以為常了。比如夏天,發現時間晚一天,屍體就腐敗了,那股味道太難聞了。從現場回家必須洗澡換衣服。有時,看著現場一地血水,其實不是血也不是水,而是屍體腐敗後化了的溶液,並且滿地是蛆,一踩叭叭響。曾經有一個案子,人已死了三天。當時屋子掛著窗簾,過路村民發現其窗臺上落了一層蒼蠅,感到異常纔報了警。公安人員進到屋子裡時,三具屍體都已看不到模樣,完全被蛆蟲包裹住了。用水衝開,一會兒那蛆蟲就又圍攏回來。屍檢可以回實驗室做,但檢驗痕跡則離不開現場,要從現場提取犯罪證據,所以躲不開那環境。即使開著門窗也不行,乾一會兒人就受不了了,就要出去喘口氣兒。
野外工作也挺艱苦。那年冬天勘察大港一個現場。現場留下很多足跡,要用石膏為足跡制模。一共取了20多個足跡,當時手凍得僵了、木了,甚至感覺不到手裡握著的勺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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