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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已婚男女相逢後,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他們也因此分別被判刑。但是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二人繼續公開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近日,本市北辰區人民法院再一次判處他們刑罰。河南省泌陽縣女子李小燕,2001年來天津打工。當時她在河南老家已有丈夫。後來,李小燕與自己打工的包子鋪老板范利產生感情。可范利也有家室,但二人仍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2005年年底,她和『丈夫』一起被捕。很快,法院便以重婚罪判處李小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范利也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按說,李小燕應該珍惜這次被寬大處理的機會,但只有小學一年級文化的她,在未與老家的丈夫離婚的情況下,緩刑考驗期滿後,繼續與范利以夫妻名義同居。近日,法院以重婚罪判處李小燕拘役。這個藐視法律尊嚴的法盲再次受到了懲處。同時,范利也被判處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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