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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奧迪轎車的司機郝某將僱主的銀行卡據為己有,然後謊稱車內物品被盜,其中包括銀行卡。僱主報案後,大港民警日前將郝某抓獲。
今年夏季,郝某通過朋友介紹,給大港區某公司的劉老板當司機。開著奧迪車的他盡心盡力地工作,從未讓劉老板多等過一分鍾,也從未耽誤過公司的事情。
臨近國慶節,劉老板掛念單位幾個老同事的家人,從銀行買了幾張銀行卡交給郝某,讓他挨家給送去。在送了幾家之後,郝某看著手中那一張張嶄新的銀行卡,一個念頭突然冒出。他聽說過有一伙人專門偷車內物品,連警察都無法破案,郝某想到劉老板這麼有錢,即便是錢丟了,也不一定報案。9月29日這天,郝某將車停在某銀行前,大搖大擺的走進了銀行,用剩餘的幾張卡支取了7600元現金。之後,郝某向公司謊稱車內物品被盜,銀行卡都丟了。
令郝某沒有想到的是,劉老板竟然報了案。接到報案後,公安大港分局刑偵七大隊的偵查人員立即勘察現場,詢問相關人員,這令郝某心虛不已,但他仍一口咬定是車內物品被盜。偵查員調取了銀行卡被盜取時的錄像資料,當郝某出現在錄像中時,劉老板和公司其他人員吃驚地連說不敢想像。
郝某被『請』進七大隊後,表現得非常平靜,對自己犯罪行為矢口否認。偵查員在詢問郝某家人過程中,發現其家中一部電腦是嶄新的,遂問:『電腦剛買不久吧?』,『啊,是單位給老郝買的。』一個公司給一個司機配電腦,顯然不合常理,偵查員斷定這部電腦來歷必有問題。
當偵查人員將電腦和取款錄像放到郝某面前時,他低下了頭,承認了犯罪事實。原來,郝某從進入公司開始,就利用其司機的身份,尋找一切可利用的機會修車,然後從修理廠虛開修車單據。在短短4個月的工作時間裡,郝某利用這種手段騙取公司款項達1萬餘元,並用其中部分款項購買電腦等物品。
現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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