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10月,一頁頁『血的教訓』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月初有留下『死亡筆記』的『山西事件』,月中有讓人哀悼好老師的『縉雲事件』,月末還有『政法大學殺師案』。一系列的弒師事件,令我們似乎懷疑起現在的師生關系。在一件件血案的蒙蓋下,也許,很多與我年齡相仿或比我年長的人已經忘記了小學時描寫老師『深夜在臺燈下批改作業的身影』,或是那段烙印一個年代記憶的的『紅燭』比喻。只是,離開校園的我已經不了解,現在的學生會用什麼樣的文字來抒寫如今的師生情誼。
對於這一系列的弒師事件,一些人認為這是我國教育的失敗,一些人認為學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一些人認為老師應該反思,也有些人認為學生心理衛生教育需要完善等等。關於這些觀點的論述,很多媒體上的言論已有著述。可是,我不明白為什麼只要是校園裡發生的事件就要將教育、制度、體制這樣的詞拿出來說事。很多事情不是一兩句話說清的,這要看你研究一項制度用了多長時間,思考一個問題用了多久,從事一項行業有多深的資歷……很多時候,很多人的觀點並不是在深思熟慮和調查研究之後得出的。要知道,凡是能夠作為例子來說的東西,它就是少之又少的,否則在林林總總之中就沒有作為例子所必須具有的代表性。正如我們在面對應試教育問題時,首先想到的還是韓寒、鄭淵潔,談到教育對學生心理的忽視時還是想起馬加爵一樣,他們是少數,我們是多數。不能因為一兩個異類就將整套應用於大眾的制度否決掉。當然,只要是制度,就有它在特定時代所表現出來的需要完善的漏洞,但是作為個案,我們無需將其無限的放大。(劉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