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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精神,經市政府批准,本市於日前調整了普通住房標准,新標准已於11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了解,調整後的標准規定本市的普通住房,是指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單套住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同時,住房成交單價應符合各個區縣條件(下表)。據介紹,標准調整後,更多群眾能享受普通住房稅費優惠政策。
本市制定支持居民購房的政策措施,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對個人購買不足5年的存量普通住房上市轉讓的,由按轉讓價款全額征收營業稅調整為按轉讓價款減去原購買房屋價款後的餘額征收營業稅。同時,金融機構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貸款,其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具體的調整細則近日將由銀行部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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