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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何偉):今年7月4日,天津市和平區甘肅路發生了一起大貨車傾覆,瀝青埋壓致死二人的重大交通事故。日前,此案經和平區檢察院審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和平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2008年7月4日8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男,漢族,小學文化,個體運輸司機,住本市北辰區)駕駛牌照為冀B•E5252的重型自卸貨車,沿本市和平區甘肅路由北向南行駛。該車核定載質量為15.57噸,被告人李某某卻載運65.5噸瀝青混合料。當被告人李某某駕車行駛至甘肅路與多倫道交口以南處時,路面被該車左後輪軋塌,車輪陷入坑內,車身向左嚴重傾斜,將在其左側同方向行駛的被害人鄧某某駕駛的牌照為津C•55009的轎車、被害人梁某某駕駛的牌照為津G•E3551的小客車擠壓,致兩輛汽車嚴重損壞。被告人李某某所駕貨車運載的高溫瀝青混合料大量灑落,將被害人梁某某駕駛的小客車壓埋,致被害人梁某某及乘車人張某某死亡。被告人李某某棄車逃逸。2008年7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天津市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隊認定,被告人李某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負責該路段的排水管理所負事故的次要責任,梁某某、張某某、鄧某某不負事故責任。
和平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自己所駕駛的交通工具嚴重超載,依然上路行駛,發生重大事故,致兩人死亡和兩車損毀的重大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行為己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訴。
法庭上,被告人李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法院將擇日對本案進行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