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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崔憲偉):近日,記者從天津市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中心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本市下發了《關於城鎮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勞社局發〔2008〕85號文件),就養老保險的『前補後延』政策進行了明確規定。該政策一經公布,引起市民普遍關注。結合諮詢熱點,12333勞動保障電話諮詢熱線給予以下3方面提示:
何謂『前補後延』
依據85號文件精神,『前補』是指1992年12月31日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因本人原因連續工齡中斷人員,可自1998年1月1日起參保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所謂『後延』是指對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如何辦理『前補後延』
根據勞動者的身份不同,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在『個人繳費服務窗口』辦理『前補後延』的繳費手續;繼續與用人單位履行或續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可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相應的繳費手續。
『補繳額』是什麼意思
根據政策規定,在2008年補繳養老保險的人員,將補繳間斷欠費的本金和利息;而2009年以後補繳的,應按照過渡辦法的規定計算並繳納補繳額。因此,12333熱線的工作人員特別提醒存在間斷繳費的市民,應盡快到相應部門辦理補繳手續。
為了讓市民和用人單位更加及時、准確地了解有關規定和內容,該中心將於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分至11:30分,開通養老保險專家熱線,邀請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的有關負責同志現場進行電話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