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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在重慶、海南三亞以及甘肅永登等地接連出現的出租車罷運事件,在日前由北京交通大學舉辦的『2008中國交通運輸價格高層論壇』上,專家建言:政府在對出租車市場實施價格管制的同時,應該制定靈活彈性的公共定價機制,此外要降低管制機構被『俘獲』的可能性。
專家認為,政府調價的依據是壟斷企業的運營成本,這樣各壟斷企業必然故意抬高運營成本、壓低賬面利潤,以要求政府制定較高的價格,出租車市場也是如此。價格管制一方面增加了消費者的支出,減低了消費者的消費意願,導致消費者的福利降低,另一方面本來較高的價格可以增加司機的福利,但消費者消費意願的降低也減少了司機的福利,特別是當燃料價格上漲時,出租車企業和司機就會要求政府提價來消化成本,而價格的上漲往往會帶來消費者意願的進一步減低,導致司機收入的減低,而向出租車公司每月繳納的費用卻始終不變,在這種情況下,出租車行業的『罷運』和『黑車泛濫』的出現就是必然的了。
據此,專家認為,對出租車運價的管制不能走極端,極端管制和由市場自由調節都無益於市場的有序發展,而判斷具體管制政策是否合理的依據應該是是否提高了社會福利。首先,要利用市場對各種經濟信號反應比較靈敏的特點,通過價格杠杆和競爭機制改統一定價為彈性定價;其次,要對現行的價格聽證會制度進行改革,成立由管制機構、經營者、司機和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組成的組織,共同參與管制政策的制定,並且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定期提供評估報告,從而降低管制機構被『俘獲』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