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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衛生部向全國醫療機構印發了《醫院管理評價指南(2008)》(以下簡稱《指南》),把尊重和維護患者知情同意權作為評價醫院的重要指標,促進醫療機構建立並完善醫患溝通制度。目前,《指南》已在本市各級醫院推行,將使醫患溝通制度的評價標准更為具體和明晰,進一步促進本市各級醫院創新形式,完善醫患溝通制度,並充分發揮醫學倫理委員會對維護患者合法權益的作用。按此標准,本市市民今後對所在醫院醫患溝通狀況的評價,將成為評判該院綜合管理水平的重要參考。
《指南》使醫院管理的評價標准更科學、更具體,尤其將尊重和維護患者知情同意權也作為了評價醫院管理的重要指標,其目的就是要通過優化醫患溝通來減少醫患糾紛的發生,促使全國醫療機構全面提昇管理水平。市衛生局介紹,自2006年市衛生系統統一實施《天津市衛生行業醫患溝通制度》以來,本市各級醫院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了多項措施加強醫患溝通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指南》在本市醫院的推行,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本市醫院將制定相應的醫院醫患溝通規定和細則,增加使用患者及家屬易接受的方式和可理解的語言,更好的維護患者知情同意權。
新聞鏈接
患者的知情同意權,作為醫患溝通的重要表現形式,是指患者有權知曉自己的病情,對醫務人員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決定取捨的自主權。該權利的實現主要體現在患者對知情同意書的簽署上。患者應依法、積極、謹慎的簽寫知情同意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目前,至少有十類知情同意書需要患者注意簽寫,分別是:告知書與知情選擇書、患者授權書、常規醫療同意書、拒絕醫療同意書、外出請假同意書、入住重癥監護告知書、診療知情同意書、危重患者終止搶救治療同意書、自動出院同意書、醫療行為告知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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