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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電視臺報道,近期有媒體發布消息稱東方航空公司在航油套期保值業務中的浮動虧損已達6.9億美元,折合人民幣逾47億元。對於這樣的說法,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東方航空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
東方航空公司董事長秘書辦公室工作人員說,東航會按照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對外發布業績公告,不會在發布之前透露相關的消息,發布時間應該是近期。所以傳聞不是從我們公司發布出來的。
此前有媒體稱由於國際油價大幅度下挫,引發東航出現虧損的業務是『航空燃油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所謂套期保值也叫對衝交易,航空公司為了降低燃油價格上漲帶來的風險,事先買入燃油期貨。當燃油出現漲價,但又需要購買燃油時,賣掉事先購買的已經昇值的期貨,獲得一定的贏利,從而彌補燃油現貨價格帶來的損失。如果航空公司不做套期保值交易,燃油現貨價格下跌雖然可以得到更便宜的原料,但是一旦燃油價格上昇,他就必須承擔損失。
但是期貨市場存在的風險同樣需要企業通過嚴格管理加強控制。為督促央企加強投資套期保值等衍生品交易方面的風險管控,2006年國資委對央企投資衍生產品交易等方面的風險管理配套文件規定,對於衍生品交易,應當以對衝企業風險為目的,除非董事會認定有非常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企業不得進行純粹以獲利為目的的衍生產品交易。目前市場上存在一些企業違反規定,將單純對衝風險、實現保值的套期保值合同轉向盈利為目的的經營,帶有較為濃厚的投機性質,引發虧損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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