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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獲悉,市教育委員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和市衛生局四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建立以社會保險為基礎,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學生醫療保障體系。今後,凡坐落在本市范圍內的中央部委直屬普通高等院校、外地駐津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大中專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高專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等),都必須按規定做好本校全日制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大學生醫保按屬地原則解決
據了解,此前很多高校都采取學生入學自願參加商業保險的方式,但在大病保障上,商業保險仍顯得力量不足,大學生一旦患上大病將難以承受。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今後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按照屬地原則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解決。這一政策適用於所有坐落在本市范圍內的中央部委直屬普通高等院校、外地駐津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大中專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高專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等)的全日制學生。
學校可代收醫療保險費
按照規定,今後各級各類學校(含中小學)和托幼機構應當組織並確保學生兒童先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任何學校和托幼機構不再組織學生在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情況下,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為方便學生兒童參保,各級各類學校(含中小學)和托幼機構可直接代收學生兒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存入『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專項財務科目,用於基金暫存、解繳。經辦機構應積極協調各指定銀行,完善繳費服務,確保學校繳費及時到賬,以保證學生兒童及時報銷醫療費用。
困難學生兒童參保有補助
另據了解,為了做好學生兒童參保工作,有關部門對相關政策進行了明確:
1.延長參保繳費期。2009年度以院校為單位參保的繳費期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2.繼續做好困難學生兒童參保工作。屬於低保、重度殘疾、特殊困難家庭、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范圍的學生兒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有關規定繼續享受全額政府補助。非本市戶籍的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的學生兒童參保身份認定標准與本市學生兒童一致。認定憑證包括殘疾人證、低保證、特困救助卡及學生兒童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等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3.完善大學生就醫政策。對於具有本市戶籍的已參保學生在外地就讀期間,以及在本市學校就讀的已參保外地學生在原籍期間發生的普通住院醫療費用,可以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報銷范圍和標准支付,但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轉外地就醫的相關審批手續。4.將具備條件的大中專院校衛生院等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在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商業大學等校辦醫院納入定點管理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大中專院校學生門(急)診報銷制度試點工作,探索大學生普通疾病門診報銷工作,待條件成熟後向全市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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