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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場特殊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動員會在東麗區教育局的牽頭下召開,專門針對社區學生、兒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渠道、報銷流程、報銷待遇等具體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和說明。
據了解,18周歲以內沒有就業的學生、兒童和已滿18周歲仍在上學的學生,具有本市戶口或在本市中小學、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外地學生都應參保。繳費標准為: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是100元(包括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其中個人繳60元,政府補助40元;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特困家庭和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兒童,本人不繳費,政府全額補助。參保的學生、兒童在一個年度內,如果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學生、兒童患有規定的門診特殊疾病的,其醫療費用的報銷按照住院對待。特殊門診疾病包括: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癌癥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血友病;肝移植術後抗排異;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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