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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共自行車租賃的相關報道刊登後,受到了廣大市民的關注,不少讀者紛紛致電本報希望了解更多的自行車租賃細節,其中諮詢押金及租車卡丟失後掛失的問題較為集中。今天,本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規則正式出臺,對大家關心的問題有了詳細解答。
租車先要辦理租賃卡
公共自行車租賃卡采取實名制,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卡時,符合條件的辦卡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可出示戶口冊),簽署公共自行車使用協議,並交納租賃卡押金15元,自行車租賃押金220元。在交納以上費用的同時,為使用方便,辦卡人根據自己的情況需向卡內預充自行車租賃費用,租賃費用的充值每次不低於30元,並以10元為單位遞增。公共自行車的租賃費預定為1.5元/小時。
根據公共自行車的使用情況不定期對特定人群或者對特定時間段進行價格下浮。
三種辦法防止丟卡帶來損失
在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中,為防止租賃卡丟失給用戶帶來經濟損失,研發中心采取三種有效手段。一是辦卡時給租賃卡設置密碼,即使丟卡也不易讓人破解使用。二是在租用公共自行車期間,如果租賃卡遺失,租車者應及時將所租用的自行車歸還至有服務人員值守的公共自行車服務點,將車交服務人員後由服務人員出具租賃卡遺失的相關憑證,並於7日後到公共自行車服務中心辦理補領手續。三是設置租賃卡有效期,如卡丟失,過期將不能再使用。租賃卡的有效期分為3、6、9個月,由市民自己根據使用情況確定,有效期到期,可以在公共自行車各充值點重寫。一般情況下,經常使用公共自行車的市民每1-2個月需要充值,所以,在充值時延長有效期是不會給用戶增添任何麻煩的。而縮短有效期是保證卡內資金(尤其是押金)安全的有效方式。
市民因任何原因不再使用公共自行車,可以到公共自行車服務中心憑押金收據、本人辦卡時的身份證辦理退卡手續,退還卡內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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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不看好天津這項措施,本來好好的東西到了天津就變味了,一個公益事業怎麼就成了賺錢的產業了。還有這條“憑押金收據、本人辦卡時的身份證辦理退卡手續,退還卡內資金”極具天津特色,仍然需要押金收據,可是此卡是實名制,還要那收據幹p?嘿嘿,到時就看有多少人沒收據退不了卡了,每張卡235大洋,哈哈,發了!!
哏啊,騎車比坐車
手續太繁瑣了吧。自行車租賃應該是針對外來遊客而不是針對本地市民。費那麼大功夫,早坐出租走了。
誰租誰傻子!
天津根本就不是象杭州市那樣公益事業,而是在拿這個賺錢,不會搞好的!
每小時1.5元,太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