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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時被人盯上了
安化的玲玲、小雨、小燕(皆為化名)3個是好姐妹,都喜歡上網聊天,還不時通過QQ和網友們視頻。一名長沙網友聲稱能給她們介紹好工作,她們竟讓網友接她們到長沙。
2007年8月27日晚,長沙網友阿凌來接她們了,隨行的還有一名男性『老板』和兩個搭順風車的同鄉阿偉、阿浪。一行人先到『鑫海KTV』唱歌至深夜,然後『老板』謊稱一起去吃夜宵,將她們騙上事先租好的小轎車。
其實,『老板』通過阿凌的視頻,見3個姑娘長得漂亮,想把她們騙到自己在星沙開的『魅之廊休閑中心』賣淫。
一路上,玲玲喝多了昏頭大睡,小雨和小燕覺得事情不妙,車在一個加油站加油時,她們想下車報警。阿凌當即說立即送她們回家,將二人哄上了車。可是,車門一關,小燕就『啪』地挨了一個耳光,車內4個男子對女孩們一陣拳腳後,還沒收了她們的手機。
次日凌晨4時,3個女孩被帶到了『魅之廊休閑中心』。她們被安排在3樓的一個房間裡,『老板』還強行將小雨拉到二樓並強暴了她。『老板』威脅3名女孩,每人拿不出5000塊錢休想離開,沒錢就賣淫還。當日玲玲被強迫賣淫兩次,小雨被強迫賣淫一次。
跪求『客人』借手機報警
2007年8月28日下午,『魅之廊休閑中心』來了一個安化老鄉王權,3個女孩求他幫助逃離魔掌。王權答應了,說會去找『老板』好好談談。事實上,王權跟『老板』的談話確實是為了帶女孩們走,不過不是讓她們自由,而是換個場所賣淫。
王權付了1300元『運費』後,姑娘們被帶離『魅之廊』,轉賣到『金太陽休閑城』。王權說,為她們贖身花了16200元,3人得還清了再走。
8月30日凌晨,小燕被強迫與一『客人』發生性關系。小燕哭訴,稱其是外地人,被騙到此處,跪求『客人』借用手機,讓她發信息給朋友求救。當天晚上,公安人員突襲了金太陽休閑中心,3個被打得遍體鱗傷的女孩被救了。
歹徒是在逃通緝犯
經公安機關調查,案中的主犯『老板』還是網上在逃通緝犯。早在2007年3月3日,『老板』與外號『猴子』、『更伢』、『有伢』等人在新邵縣因敲詐並毆打開廢品店的鄧振新而被公安機關登記為網上在逃通緝犯。
2008年8月14日,長沙縣人民法院對『老板』等人做出一審判決,認為他們均已構成強迫賣淫罪;其中『老板』還構成強奸罪、搶劫罪,數罪並罰分別被判處14年到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徒刑,共處罰金42000元。2008年12月7日,長沙市中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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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被被判處14年到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徒刑,共處罰金4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