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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范跑跑』,無論是罵也好,贊也罷,都不能抹煞范跑跑做人的基本權利,而在做人的基本權利中,就業權就是一項應該受到保障的權利。換言之,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機之下,范跑跑能找到工作,實際上表明了用人單位對其工作能力的認可。
至於范跑跑一跑了之的不道德行為,那一頁已經成為歷史,無論如今翻看還會引發怎樣的口水戰爭,都不能因為范跑跑的一時之過而抹煞其全部的人生,更不能因此抹煞其擁有的每位公民亦同樣擁有的基本權利。一個人的一時之錯,不能成為這個人一輩子背負的精神枷鎖。因為范跑跑的一時之錯而希望其一輩子都不得安生,也不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公民所應堅持的理念。
范跑跑又一次就業了,在金融危機來臨的當下,這至少不是件壞事,因為無論那所學校是否有炒作自身的嫌疑,都實際上為范跑跑這個失業者提供了一次再就業的機會,這有什麼不好呢?再一點,我們也不必把學校的教師都要求為精神上的聖人,學校裡或許有這樣的人,但畢竟這樣的人是少數,更多的教師也如同你我他一樣,也都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瑕疵,這也是我們必須認可的一個基本事實。
所以,公眾不必再揪住范跑跑的小辮子不放,非置范跑跑於死地而後快。於這一點上,我認同趙本山在小品裡說的,改了再犯犯了再改嘛。允許人犯錯誤,同時也允許人改正錯誤,給范跑跑一個就業機會,實際上就是給范跑跑一次自我糾錯的機遇,一個文明社會,理所應當應對范跑跑這樣有道德過失的人寬容以待。寬容,是一個文明人的雅量,更是一個文明社會的雅量。(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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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名教師,他享受了權利,如工資、福利等等,在地震的情況下救助學生,是一種責任和義務,屬於公正的範疇。逃跑這種行爲本身,屬於最嚴重的不道德行爲,是不可原諒的。他在博客上把自己想的東西說出來,是言論自由,就誠實這一點是可取的;但他不知恥,這是不可取的。所以王夫之講,誠實而不知恥不如虛僞而知恥。虛僞而知恥,就是說你知道這是可恥的東西,還能有改正和拯救的希望;要是誠實而不知恥,那你就沒救了。一個社會的品德是好是壞,取決於道德的總原則——善惡,是善多還是惡多,不是取決於誠實和虛僞。誠實和虛僞不是道德原則,是道德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