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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是一名建築工人。2008年4月6日上午,我在南馬路國際五金機電城工程工地施工時,途經地下二層的電梯井口,由於地下二層沒有燈光,電梯井口沒有防護欄,沒有任何安全警示標志,導致我從地下二層摔到了地下三層,造成腰脊柱嚴重骨折。
天津新濱江機電廣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濱江公司』)是國際五金城的建設單位。天津市三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是該項目的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為天津市三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以下簡稱『三建三分公司』)。天津安信機電裝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公司』)是該項目消防系統工程專業承包單位,安信公司又委托我們施工隊進行施工。所以,我找到了這三家公司協商給付醫藥費的事宜。從摔傷到現在,共計花費14.5萬元,明年還有兩次手術,需費用3.5萬元,可三家公司均以種種借口拒不給付,到現在為止已經拖延半年多了就是不予解決。馬上就到春節了,我想回家過年,現因為經濟原因我已無法住院繼續治療,因此被迫出院,住在附近旅館。
三家公司的行為給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經濟損失,嚴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權益,我希望能得到由於工傷所產生的各種醫療費等費用,懇請有關部門調查此事,早日解決我的工傷問題。 張樹彬
三方企業均認為沒有責任
接到張樹彬的來信後,記者首先與新濱江公司取得了聯系。據該公司負責人介紹,經過調查,張樹彬所反映的摔傷問題屬實。由於新濱江公司在與三建施工合同書中,對安全工作責任在合同書已有約定,即根據工程需要,三建需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在與安信公司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中,對安全工作責任也有約定,即施工中如出現工傷事故,全部由安信公司負責,與建設單位無關。新濱江公司的負責人認為,此事由於承包人安信公司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應由其自行承擔。
安信公司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安全護欄缺失造成的,對安全護欄設施進行維護的應是三建三分公司,安信公司則是直接受害者。事故發生後總包單位三建三分公司立即組織人對電梯井缺失的護欄進行砌築,說明此次事故就是由於三建三分公司造成的。
三建三分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南馬路國際五金城的消防工程由新濱江公司直接進行分包,投標過程及合同簽訂該公司均不知情。三建三分公司與安信消防公司之間沒有任何合同關系。因此,發生的一切問題應由安信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與三建三分公司無關。
施工企業瞞報安全事故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按照《天津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報告處理暫行規定》及市建委建設工程突發事件緊急上報制度,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應當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市、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於24小時內向上述管理部門提交書面事故報告。張樹彬工傷事故出現後,三家公司均未將安全事故逐級上報。新濱江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不上報的原因就是怕對企業影響不好,而安信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不上報的原因是擔心建設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企業瞞報安全事故應處罰
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市建委有關方面的負責人。據介紹,建築行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而且出工傷的農民工比例也很高。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利益,市建委2003年3月在全市全面推行《在全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工作通知》。該通知規定,對本市新開工的建設項目,含改建、擴建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在工程合同總造價中單獨列項。建設單位應將工傷保險費用作為專用款項在開工前一次性撥付給施工總承包企業或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企業,由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負責繳納職工工傷保險費。
這位負責人說,造成農民工工傷後無法賠付的原因,就是一些企業雖然參加工傷保險,能夠在出險時獲得賠付,但也會因此而使重大安全事故曝光,一旦政府安全監管部門著手調查工地安全隱患,則承建商不但要接受經濟處罰,而且會直接影響企業形象,妨礙以後的工程承包。所以工傷事故發生後,個別企業想方設法瞞報事故,私下解決問題,進而限制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實施。此事由於缺乏相關部門的介入,導致三家企業在農民工出現工傷後互相推諉,有關部門無法進行事故責任的認定,因而造成賠償困難。
另外,市建委已經建立建設工程突發事件緊急上報制度,對突發事件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推延報告期限的施工企業,市建委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
截至發稿時,市建委有關部門已經就此安全事故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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