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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可使整日忙於業務的勞動者獲得休整,從而有更多精力投入新的工作。 |
帶薪休假何以淪為『空頭支票』
在網上,很多人把『帶薪休年假』當成一個笑話,因為它更像鏡中花、水中月,實施一年仍未真正落地。受訪者認為,這個旨在保障公民休息權的法規的落實,離不開公民休假意識的增強以及政府督導力度的加大。
2008年已經結束,帶薪休假再度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於2008年1月開始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一個旨在保障公民休息權的國務院法規,實際執行得如何?
石家莊市總工會的相關人士說,2008年市總工會已按國務院規定,給大部分符合休假條件的職員安排了年休假。個別員工因工作太忙未休的,今年將予以調劑安排補假。
石家莊市某三級甲等醫院人事科科長也告訴記者,2008年該院有20多位醫護和管理人員按政府規定享受了帶薪休假。
然而,接受記者采訪的更多單位尤其是經營性企業的員工,多數沒有休假。
石家莊市東開發區某紡織企業的一位車間工人說,自己的工作屬於三班倒,一班八個小時,根本沒法休假。因為休假可能導致三個後果:休假日裡領不到工資;無人接班,生產秩序被打亂;被視為工作不積極而連累年終獎。
『去年一部分員工安排了年休假』。石家莊市某大型商業企業的一位負責人坦承,企業員工數量龐大,競爭壓力和經營壓力並存,員工掙的又是績效工資,所以,也有一部分員工沒有休假。
省會一家專門營銷油漆的公司老板則說,他從沒接到過僱工的『休假申請』。公司的員工都是乾一天給一天工資,實在想休也可以,但是休一天扣一天工資。
『周末休息都不給工資,其它時間休假還想帶薪?老板肯定不答應。』可以聽出石家莊市一家私營醫院的員工的話中多少有些抱怨。
在一家外貿公司就職的許先生也說,2008年由於受金融危機影響,公司業務量縮減,去年11月底時已有兩人被裁掉,在人心惶惶的關頭,誰還敢休假?
供職於省城一家媒體的李先生說,他們單位可以帶薪休假,但是當月2000元獎金停發,這誰還捨得休啊!
記者注意到,約有七成受訪者對這種『能休假又能拿工資』的好事,只有心動,尚無行動。
不少受訪者表示,除非有百分之百把握,或乾脆計劃辭職不乾,否則不會提出帶薪休假。
一些受訪者認為,能否休帶薪年假,關鍵看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單位沒有明確鼓勵帶薪休假,很多人將主動或被動地放棄這一權利。
誰拿到了補償?
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然而,在本報記者隨機調查的十幾家各級各類單位中,沒有一家單位將300%的工資報酬支付給未休年假者。
接受訪問的石家莊某三級甲等醫院人事科科長坦言,那些符合條件的應休未休的員工,沒有拿到300%的工資補償。原因是醫院在銀行貸有巨額貸款,經營壓力很大,醫院很難拿出錢補償應休未休員工。
某省直機關人事處調研員告訴記者,就他本人來說,2008年就沒有休假,雖在省直機關,平時連加班都沒有加班費,更談不上拿300%的工資補償,主因是財政撥給該機關的預算中,沒有列支這項費用。
石家莊市一家大型房地產公司人事部經理說,去年該公司不少員工獲得了年休假。不過,那些未休假的員工未拿到300%的補償。
『但公司每年都安排員工外出休閑、旅游』,這位人事部經理得出的結論是:因此所花費用要遠遠超出那300%的補償。
[現狀] 『年休假』仍是少數人的盛宴
資料顯示,帶薪休假制度於1936年起源於法國,說明世界帶薪休假制度已有70餘年歷史。從上個世紀60年代始,隨著各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昇,帶薪休假制度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程度地實行。
我國的相關法律政策也早有規定。《憲法》規定,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這說明,休息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平等享有。
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定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加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職工的年休假,職工年休假的天數要根據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別,最多不超過兩周。
全國人大於1994年制定的《勞動法》和2005年制定的《公務員法》,都對職工休假事項作了原則規定。
實際上,國務院的休假條例出臺前,一些機關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企業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享受過帶薪年休假。
『國家推行帶薪休假,目的是以此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質,同時促進經濟消費』。河北經貿大學的趙惠英老師說,現在看,真正落實帶薪年假的,局限於一些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多數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大都沒有落實上述規定。
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一個數據是,石家莊市現有3000多家各類企業,約有50多萬職工。
這意味著,在數量龐大的企業職工中,至少有幾十萬人未獲得帶薪年假。
『2008年剛過完,全省還沒有正式的統計數據。不過,估計真正落實年休假的企業不多。』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一位工作人員說。
[縱深] 誰讓帶薪休假成『鏡花水月』
不少上班族感嘆,帶薪休假在披上了法律保護的外衣後,為什麼依然是一個美麗的泡影?
『人們的休假觀念比較淡薄』,石家莊市勞動局一位工作人員說,無論是單位還是勞動者都對休假的重視程度不夠。休假權在很多情況下被打折,有的甚至直接遭變相廢除。
『勞動力供求失衡也是重要原因』,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工作人員認為,目前國內的勞動力供大於求,很多人獲得崗位已屬不易,即便明知單位的做法違法,往往也就忍了。
『社會就業壓力大,競爭異常激烈,應是人們主動或被動放棄休假權的主要原因。』河北經貿大學的趙惠英老師補充說,『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這句話影響了無數人,很多人有假不敢休、有假不好意思休。另一方面,一些人把正當休假權當成偷懶,似乎主動提出休息是不光彩的。
一個不可回避的事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些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以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終極目標。員工帶薪休假會增加運營成本,降低利潤率,上面的制度到了下面就會走樣。
對此,一家私營制衣公司的負責人並不避諱。在該公司,工人實行的是計件工資,做一件衣服提成一筆錢。工人休假,產品就會減少,公司老板會想方設法給員工休假設置障礙。
燕趙眾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盛強還認為,現有的一些規定還有待完善。
比如,國務院的條例規定,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纔給予相應懲處。律師認為,這無形中會延長處理違規者的期限,增加職工維權成本。
條例還規定,違規單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律師認為,實際上這樣的經濟懲罰對某些企業、個體戶或許有效,但對其他許多中小企業的作用有限,缺乏足夠的威懾力。
此外,該條例沒有制定責任追究方面的條款,執法不力者將難以被追究過錯。
須對用人單位硬性約束
河北經貿大學的勞動保障專家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和組織應加大國務院相關規定的宣傳力度,深入機關、社區和企業,采取板報、廣播、講座、座談等方式開展宣傳,幫助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樹立重視帶薪休假的觀念,增強職工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
各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也應順勢而為,采取更為科學的崗位分工和協作機制,不致因一人休假而影響全局。
實際上,國務院的休假規定中也有處罰性條款,比如,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而石家莊市勞動監察支隊一位負責人卻說,不要說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法,就連向政府部門投訴的都很少,原因是普通勞動者處於明顯弱勢,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與用人單位翻臉。
『這一現實下,道德約束就顯得蒼白無力』。燕趙眾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盛強認為,與休年假相關的幾個政府部門,必須主動承擔更多的監管責任,督促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同時,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也應參與進來。對遵守休假規定的單位,在誠信考核、稅收、貸款、市場經營等方面予以支持;對一再違反國家休假規定的單位,在貸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政府部門還可把帶薪年假作為一個條款納入勞動合同文本中。』在律師眼中,將國務院的規定具體落實到用人單位與每個員工簽訂的合同中,將大大增加對用人單位的監督和約束。
[鏈接]炊事員『叫板』用人單位
近日,合肥一位市民和東家較起了真,討要『帶薪休假』權。最終,安徽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原告鄭先生,判定用人單位支付其3年未休年假的補償款,共計165元。
2005年6月,鄭先生應聘到省內某建築公司當炊事員,2008年7月提出辭職。因三年未享受過帶薪休假,於是要求單位支付因未安排年休假而應當補償的相關工資。
用人單位辯稱,員工提前辭職,導致單位無法按照正常計劃安排鄭先生在下半年休假,單位沒有過錯,不應給予補償。
安徽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查後認為,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根據鄭先生當年的已工作時間和應休假天數,仲裁委員會裁決用人單位支付鄭先生165元。
[個案]一位職員的苦惱
『年初就看到規定可歇年休假,誰想一年過去,向領導申請多次,都沒休成。』王女士是省會一家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在編正式員工,她1996年大學畢業至今,兢兢業業工作,至今已有12年工齡。
專門查閱過國務院的相關規定後,王女士注意到,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照此算來,自己屬於『已滿10年不滿20年』區間段,那麼2008年應該休假10天,期間單位應照發工資和獎金。
『然而,領導總強調,一個蘿卜一個坑。你休了,誰替你乾活?』王女士似乎不太認同這個說法,按此邏輯推演下去,她將永無休假之日,因為單位不可能安排兩個人乾同一份活。
『在地稅局工作的一位大學同學後來休了10天年假』,這再次觸動王女士。第三次提出申請時,領導的答復是:實在想休假也可以,前提是先把自己的活乾完,別拖累全局。
不過王女士發現,實際上單位的工作是做不完的,再申請下去可能觸怒領導,後來,也就沒再提過休假這檔子事兒。
[調查]七成人應休未休
國務院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008年一年,這個規定落實得怎樣?連日來,記者訪問了一些政府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和個體經營戶。
石家莊市城管監察支隊人事科負責人告訴記者,2008年支隊有130多人獲得帶薪休假,佔單位總人數的85%以上。沒休年假的,多是支隊領導及下面中隊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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