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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媒體報道,近期接連有香港警察涉嫌強奸被捕。一名隸屬新界北總區警員,早前因被指強奸一名透過交友網站結識女子被捕,但律政司最後以證據不足,沒提出檢控。
女事主強調,事發時明確拒絕與對方做愛,對於法律無法制裁那名警員,感到非常無助和痛苦,只有透過網絡公開事件,讓其他女性警惕。
年約30多歲的女事主Maggie(化名)向香港媒體講述事件,指去年中失戀後不久,在某交友網站認識了一名35歲警員,其後相約外出吃宵夜。『他初時表現得很斯文,還叫我不要好亂認識人……我見過他兩、三次面,但都是好似普通朋友吃飯。』
一天晚上,警員相約時聲稱下班後很疲倦,不想外出,提議Maggie到其家宵夜,還煮給她吃。但當Maggie表示要回家,對方卻阻攔。『他攔住我不給我走,我說要下樓停車,他就一齊下去。』返回單位後,男警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做愛。
事後男方一度音訊全無,但數日後又打電話約她出來解釋,見面時借口為她燒錄光碟,再次要求到他家中,結果事件重演。Maggie自言事後發高燒,4天後在朋友勸解下報案。警方幾日後拘捕該警員,但警方最後決定不提檢控。
警方發言人回應時解釋,經深入調查及征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認為案件證據不足,並已按既定程序處理,但發言人沒交代是否有紀律跟進。女事主表示,接獲律政司通知結果,已去函要求復核,但她已在網站公開男警照片,並在網站的『關注警察操守委員會』小組披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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