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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氣跑水是件挺麻煩的事,主張權益更不簡單。有的市民,尤其是女性,特別愛乾淨,發現家裡被水泡了後,立即整理現場,總想讓家裡盡快恢復原貌,結果卻因此丟失了主張權益的有利證據,使自己陷於不利境地。在此,河東區法院的法官根據近期審結的案例提醒大家,暖氣跑水後,一定要注意保留『現場』,待相關鑒定做完,固定了證據後再收拾也不遲。
案例1
保留證據獲賠兩萬
宋女士給兒子買了河東區衛國道某小區的一處房子作婚房,本來婚期都定好了,沒想到,一場大『水』衝毀了計劃。上個供熱季的一天,新房屋頂大面積漏水,室內積水達20厘米,木地板、各房間的木門、櫥櫃都變了形,牆壁瓷磚裂縫起鼓,天花板變色,牆皮脫落……得知情況後,宋女士立即通知物業工作人員到場,並給現場拍了照片。雖然兒子等著結婚,但宋女士沒有忘記取證,在固定了證據後,纔緊鑼密鼓地重新收拾屋子。與此同時,打官司的事也沒落下。
被水淹了17天後,宋女士向河東區法院提起訴訟,將小區開發商、建築商、物業、供熱企業一並告上法庭。經法庭審理,找出了宋女士家被泡的真相。原來,宋女士家樓上是間空房,鑰匙在小區物業保管。事發前半個月,物業應建築商要求把這間空屋子打開,建築商把裡面的暖氣片拆下來用到其他房屋裡去了,此舉為此次漏水事故埋下了隱患。因該小區供暖設施為一戶一環,每戶供暖設施的鎖閉閥鑰匙均由供熱企業持有,因此,此事中供熱企業也脫不了乾系。另外,此小區尚處於開發商的保修期內,這樣分析,四被告都有責任。
案件審理過程中,宋女士申請對受損財產的價值進行評估,經專業評估公司鑒定,其受損物價值總額為21735元。法院最終按照這一評估判定四被告連帶賠償宋女士21735元。
案例2
受損財產無法鑒定
相比之下,李女士則被動許多。李女士買了天津站後廣場一個新型高檔社區的房子,精心裝修後入住。2007年7月的一天晚上,她發現自家房頂多處漏水,馬上通知了物業。因為李女士家樓上的鄰居尚未入住,物業轉天中午聯系上這家人並通知他們到場。維修中發現,樓上鄰居家因熱水管跑水屋內已經積滿了水,導致李女士家廚房跑水、櫥櫃被泡、抽油煙機進水、包括吊頂在內的裝修多處被毀。兩天後,李女士租房搬家,開始修繕房屋。租房兩個月,每月租金4000元。
在重新裝修的過程中,李女士把被泡壞的櫥櫃、灶具、頂燈、吊燈以及牆壁都換掉了。此筆費用,她認為都應該在後期的索賠中得到補償。後來,在她向法院提交的訴狀中,將這筆損失列出5萬多元。但是,先後有兩家鑒定評估機構拒絕鑒定,理由是受損財產已不存在,無法評估。
法院認為,李女士在自家發生漏水後沒有保留因漏水而損壞的財產,造成損失數額無法鑒定,其對此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因此,對其主張的此項數額不予認定。但是,法院告知李女士,在其取得損失數額的相關證據後,可另行主張自己的權利。最終,法院只認定了李女士在修房期間外出租房的費用共8000元。因涉案房屋尚在開發商的保修期內,因此,法院判令開發商賠償李女士8000元。
律師支招
家中跑水四步維權
天津市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委員任秀福認為,如果家中不幸跑水,維權之路可以分四步走。
1.保留證據。找物業工作人員到現場,拍照、錄像時最好把物業工作人員拍進去,證明效力會高一些。還可以書面記錄現場情況,比如泡了哪些地方等,要求物業工作人員簽字。
2.責任劃分。通常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樓上居民使用不當導致漏水,應由居民承擔責任。還有一種是正常使用下發生漏水,這時就可能是房屋質量問題。受害人不能區分是哪種情況,可以要求樓上鄰居和開發商共同承擔責任,再由他們去區分責任。
3.確認損失。原則上因為漏水而造成的全部損失,都可以由責任人賠償。具體包括重新裝修的損失、家具、衣服、字畫等的損失。以前有發票的,發票可以作為證據。如果沒有,可以通過鑒定進行評估,因此,『保留』現場很重要,必須把受損的東西保留下來,如果沒有這些東西,就沒有了證據,損失也就無法主張。
4.解決途徑。可以找開發商或樓上居民協商解決賠償數額,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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