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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購房』引發爭議
近日,福州市公開表示,鼓勵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收購空置商品房,作為擴大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或采取現金補貼的方式,鼓勵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市民去購買空置房。與此同時,北京、南京、廣州、鄭州等地也紛紛表示,考慮把空置商品房變成社會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的這類表態引發爭議。
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認為,地方政府出臺收購空置房的做法,客觀上有助於減輕各地樓市的供求矛盾,加快開發商的資金回籠。對地方政府而言,收購合適的空置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將大大縮短擴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周期,可以節省建設用地和開發成本。
而福州的一些市民認為,政府收購空置商品房的做法等於是在維持高房價。樓市低迷跡象雖已顯現多時,但不少開發商仍未真正下調房價,而是寄希望於政府救市政策,纔會造成房屋滯銷加劇。地方普遍面臨財政減收,政府財政應盡可能多地用在保障實體經濟發展和促進社會就業上,而不是幫開發商買單。
福建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時,對地方政府收購空置商品房作為保障房的做法表示贊成。這位負責人同時還說,有關收購的細節問題,地方政府仍在研究中。
政府收購應有度
一些專家認為,地方政府在出臺收購空置商品房等救市措施時應把握好尺度。
首先,正確評價商品房空置率問題,以免影響宏觀決策。房地產市場有一定量空置面積十分正常,合理的空置率有助於房價充分競爭,解決因房價過高阻礙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擴大內需乏力等問題,同時購房者也能在價格競爭中獲得更多實惠。
其次,地方政府如要收購空置商品房,操作方案必須經過全面研究。明確目的是『迅速擴大保障性住房的來源』,而不是替開發商買單;在享有保障性住房或現金補貼方面,一定要照顧到社會公平;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各項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地發揮保障房的社會效益。
第三,防止收購操作成為新的腐敗溫床。目前,開發商回籠資金普遍吃緊,政府幫助其消化空置房,這一過程可能會摻雜諸多利益,必須確保整個過程公開、公正、公平。
第四,地方政府應在實施保障房建設方面多下工夫。盡快落實保障住房項目建設,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同時也能有效啟動內需;進一步調整住房市場產品結構,住房市場產品結構呈現多樣化,有利於房價回歸到合理區間,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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