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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我區經受國際國內形勢復雜變化的嚴峻考驗,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突出成績的一年。一年來,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區政府的法制工作也迎難而上,紮實推進,為促進我區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使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
一、堅持依法行政,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制定《河東區十五屆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河東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程序的規定》,積極落實目標決策、執行責任、監督考核三個體系。完善群眾參與、專家諮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健全和優化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區政府作出重大決策前,都通過各種形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群眾團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的意見和建議。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都按規定由區政府全體會議或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在區政府的帶動下,各部門也相繼修訂了工作規則和重大決策規則,自覺規范決策行為,確保行政決策事項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認真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標志著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軌道。為了保證條例的正確實施,成立了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制定了《河東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制度(試行)》等10項配套制度,印發了《河東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河東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寫了指導手冊,開設了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180條;全區72個部門也制定了《指南》和《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局良好,已經成為區政府及各部門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
——深入開展『行政效能建設年』活動。行政審批工作努力做到『圍著項目轉,追著企業跑』和『兩集中、兩到位』(『兩集中』,即部門的行政審批權向一個科室集中,該科室整建制向行政許可中心集中;『兩到位』即部門審批項目和人員進駐中心到位,向窗口授權到位)。認真落實市投資類項目聯合審批程序,梳理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環節。實行『一審一核』注冊登記,完善『一站式』集中審批服務。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現場辦結率達到97%。
二、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不斷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圓滿結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務院法制辦關於開展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精神,從2007年開始,對區政府建國以來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截至2008年9月底,通過對4633件區政府文件進行逐一研究,共清理出現行有效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126件,繼續有效的10件,廢止的116件。區政府各部門對2590件部門文件也進行了清理,共清理出現行有效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39件,繼續有效的30件,廢止的9件。
——制定了《天津市河東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權限、起草、審核、決定、公布、解釋、備案、清理與評估等,強調對行政規范性文件要進行法律審核,要進行報備和審查,進一步加強了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管理。為了貫徹實施《天津市河東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請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魏相如同志,對區政府領導、區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各部門辦公室主任和法制科長進行了關於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管理的專題法制培訓。
三、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開展依法行政考核
——接受市政府對我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市政府決定自2008年起對市政府組成部門和區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考核。為了迎接市政府的考核,區長辦公會專題進行研究,區政府下發文件進行部署,各部門按照市政府考核目錄的要求,做好各自的依法行政工作。區政府16個重點部門按照考核目錄的內容和評分標准,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區政府各位領導按照考核目錄對所分管部門加強領導、督促檢查。8月中旬,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曹國安同志專門聽取16個重點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匯報,進行中期推動。11月底,全區56個部門專題向區政府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12月底,向市政府專題報告我區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況。
——對全區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考核。為了貫徹市政府開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區政府決定自2008年起對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等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考核。2008年5月,召開了河東區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進行了部署。區委副書記、區長趙尚武同志,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曹國安同志,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國華同志作了動員講話;區地稅局、房管局、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同志作了經驗介紹。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下發了《2008年河東區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錄》。區政府采取日常考核(公眾評議、案卷評查)與年終考核(部門自查、區法制辦檢查、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逐步探索依法行政考核的有效機制。經過考核,56個部門都取得了優良成績,有力地推進了依法行政工作。為了相互學習,取長補短,12月23日《天津日報·今日河東》刊載了18個部門依法行政的工作經驗。
四、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進一步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區政府及其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群眾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重新修訂了行政復議立案辦法、證據規定、和解調解辦法、行政應訴工作規定、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辦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報告辦法、聽證規則和行政復議案件材料查閱規定等8項制度;就行政執法中的共性問題與區法院研究辦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裁決案卷評查標准,規范3種行政行為,從源頭上減少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從實體合法與程序合法兩個方面監督行政部門的行政行為,從形式合法與法律背後的價值兩個方面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今年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9件,其中維持21件,撤銷1件,申請撤回4件,中止3件。另有13起可能引起行政復議的行政爭議,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實現和解。所有案件,結案率100%,基本做到了『定紛止爭,案結事了』。
——做好行政應訴工作。2008年辦理區政府行政應訴案件2件,已結1件,未出現行政敗訴或其他不良後果。
2009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市委、區委各項決策部署的重要一年,是河東區發展最為關鍵、最為較勁的一年,我們要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良好的精神狀態高質量地做好政府法制的各項工作,為河東區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發展起來、繁榮起來、漂亮起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