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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王先生開車去了一趟天津站,在地下停車場停了半個小時的車。從出口准備付費的時候,按照停車場規定的收費標准,王先生應該交納2元停車費用。當王先生找出一元紙幣,再從口袋裡清點10張1角錢的零錢時,收費口卻有人提示他看通知。他抬頭看到,收費窗口張貼的通知上是手寫的『車場規定:不收5角以下零錢』字樣。王先生非常不滿,他詢問收費員,為什麼不收1角的零錢,難道這錢不是人民幣?對方沒有過多解釋,只是直接告訴他,這是停車場的規定,她們也只是按照規定收費。
昨天13:00左右,記者來到天津站地下停車場,停車場一共有3個出口,每個出口的收費亭窗口都張貼了用白紙寫著『車場規定:不收5角以下零錢』的通知。記者在六緯路方向出口看到,出口有兩個收費亭,這樣的通知就貼在緊挨收費窗口的玻璃窗上,A4紙大小,張貼的位置和通知上的字體也都相同。對於為何不收零錢的問題,兩個收費員均表示她們也只是按照上面的通知來收費,並不知道這通知是誰張貼的,至於其他問題,她們不願回答。隨後,兩名車場疏導人員也表示對此事不太清楚。
記者隨後聯系到了天津站地下停車場的管理部門,天津站樞紐運營公司一位姓劉的負責人表示,他們之所以這樣做也是出於無奈。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天津站地下停車場開啟使用之後,經常出現有人使用大量零鈔付費的情況。由於停車場車輛較多,車的流通量大,如果每一位車主都付零錢的話,勢必會造成停車場的內部擁堵,雖然知道拒收零錢不太妥當,但是,為保障地下停車場的正常秩序,他們也只能貼出拒收零錢的通知。
人民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拒收5角以下零錢的做法違法,應該立即改正過來。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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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拒收了,人民銀行有什麼懲罰措施嗎?
既然違法就得追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