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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日前下發《2009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工作要點》要求,2009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要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全面提高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水平,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滲透顛覆與分裂破壞活動。抓好維護西藏及其他藏區社會穩定工作措施的落實。
《工作要點》指出,社會綜治部門要統一部署,在2月份集中力量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按照中發[2009]3號文件精神,對當前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進行研判分析,針對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工作要點》要求,組織開展農村治安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深入排查違法犯罪高危羣體和重點人員,嚴密管控工作。加強農村社會治安形勢分析和預警,嚴厲打擊各種製假售假、坑農害農違法犯罪行爲,切實做好治安防控與震懾犯罪工作。
《工作要點》要求,保持對刑事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重點打擊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深入開展禁毒等專項行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