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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項目經理肇事後,讓該公司司機也就是他的妹夫去頂罪。但在大量證據面前,大舅子和妹夫的頂包鬧劇徹底『穿幫』。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宣判,二被告人都被判處刑罰。
2008年10月26日15時許,周某駕駛汽車沿紅旗南路行駛至一家酒樓門前時,遇到一名行人步行橫穿紅旗南路,周某采取措施不當,汽車前部撞到該行人的身體右側,致其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周某打電話給自己的妹夫劉某,讓他趕到現場冒充交通肇事者,然後其逃離現場。大舅子剛走,劉某找到處理事故的交通民警,自稱是肇事車輛的司機。當被民警問及事實時,劉某編造了肇事經過,一心要為大舅子頂罪。民警在詢問劉某的同時,還對現場進行了勘查,而且進行了其他調查取證工作。民警經分析發現,劉某的說法漏洞百出,與證據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於是對劉某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審訊,終於查出劉某一直說謊包庇周某的事實。查明事實後,民警立即將劉某拘留。翌日,周某聽說妹夫『頂罪穿幫』後,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駕車肇事的事實。此後,交管部門對雙方進行了調解,並促使雙方達成協議:由周某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各項經濟損失35萬。
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作為駕駛員,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於周某無前科劣跡,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賠償死者家屬的經濟損失,得到了對方的充分諒解,同時對方提出不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請求,所以法院綜合以上法定及酌定情節,依法對周某減輕懲處。
劉某明知周某系交通肇事者,為幫助其逃避法律追究,編造謊言為其承擔責任,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依法應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念其無前科劣跡、系初犯,歸案後認罪態度尚好,故予以酌情懲處。
最終,周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劉某被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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