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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保障部門日前公布了2009年度單位和職工、城鎮個體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最低和最高標准。
新標准規定,2009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最低標准暫定為1260元,最高標准為7800元。2009年度城鎮個體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3520元。按照3520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暫在3520元與1360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最低標准暫定為1360元。按照本市相關規定,以個人身份參加醫療保險的,其2009年度的繳費基數暫定為1895元。2009年度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中養老保險補貼基數暫定為1360元,失業保險補貼基數暫定為1260元,醫療保險補貼基數暫定為18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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