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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天津市南開區的青年王強(男,28歲,和平區綜合執法大隊協勤人員)於2008年8月到區綜合執法大隊某中隊上班。該人雖然工資不高但熱衷於高檔消費,時常找人借錢,平時又有愛佔小便宜的毛病。
08年底的一天,逢其在單位值夜班,他無意中拉開了同一辦公室同事孫某未上鎖的抽屜,發現一個銀行卡『躺』在一堆凌亂的物品裡。他知道這是日前某銀行為該單位的正式員工辦理的高額信用卡,透支額度為2萬元,但身為協勤的他是沒有的。一個念頭突然閃過,他將這個信用卡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幾天的忐忑不安後他發現孫某並未注意到銀行卡丟失,並大膽的實施了第二步計劃。5天後,恰逢孫某和其值夜半,他乘孫某洗澡之際將孫某放在辦公室制服口袋內的手機盜出並通過撥打了銀行客服電話開通了透支卡,同時他還自作聰明的將聯系電話變更為自己的手機號碼,將聯系地址變更為其他地址以期這一切不被孫某發現,然後他又悄悄的將孫某的手機放回原處。
轉天他便在自家附近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試著提了一小筆錢,果然成功了。隨後,他便使用這張卡在春節期間瘋狂消費,短短十幾天他便消費了1.5萬元。
春節假期過後,他又乘機將孫某的銀行卡放回了抽屜。他自以為此事做的天衣無縫,但豈知天不庇惡,殊不知這種單位統一辦理的銀行卡,銀行方面是每月統一將對帳單寄到單位的。
2月13日當同事孫某一頭霧水的盯著銀行1.5萬元的催款通知時,驚愕的表情可想而知。經過和銀行方面的查詢核實,王強的電話赫然出現,一切真相大白。昨日,公安和平分局南營門所依法將王強刑事拘留。
望著年邁的父母和妻子懷中剛三個月的孩子,王強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但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處罰。(通訊員李鵬 張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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