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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日的小組討論上,全國人大代表鍾南山炮轟『歌德』現象,他說『我們開會,前面8分鍾是在歌功頌德,對報告歌功頌德,對自己歌功頌德,剩下的沒有時間了』(3月11日中新網)。
一分為二地說,『一府兩院』表現良好,深得民心,人大代表適當對其歌點『功』、頌得『德』,也未嘗不可,但是表揚與自我表揚畢竟不是人代會的主要目的,歌功頌德也不是人大代表的義務。這一方面是人大組織的功能與義務決定的,另一方面『一府兩院』乾得好是盡了職,是應該的,不必表揚,而乾不好則要問責。
人大的天然義務就是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權力,對『一府兩院』進行監督。監督,當然不是唱『對臺戲』,為難『一府兩院』,但也絕不是另一個極端——10分鍾的講話用8分鍾進行歌功頌德。抬高轎,吹喇叭,灌漿糊,雖然皆大歡喜,但對『一府兩院』的工作有幫助嗎?對民生有促進嗎?一團和氣、嘻嘻哈哈的會有何意義?所謂監督,就要不卑不亢,不掩飾不誇大,實事求是地擺事實、講道理,讓被監督者心服口服,以便改進。
公眾選舉代表,是希望代表替自己說話,替自己監督政府,積極建言獻策,出臺造福社會和民眾的政策,而不是選他們去唱贊歌的。公道自在人心,政府表現如何公眾自有定論,用不著人大代表用這麼寶貴的時間與機會去表達。
人大代表光會歌功頌德,是不稱職的表現。那些『歌德派』代表,應該牢記此時此刻自己的身份與職責,明白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莫要把人大會議當作是單位的表彰會、慶功會。在這點上,人大代表們不妨學學鍾南山。(練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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