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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北京海淀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宋魚水等7位從事法律工作的全國人大代表與網民展開在線交流。民建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慶寧代表提出,應設『欠薪罪』處罰拖欠工資的『老賴』。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秘書長陳舒代表表示,應該對那些明知自己違約違法,還要堅持浪費訴訟資源、無理上訴的人,要通過高額的違約處罰金,或者律師費的支付、訴訟費的支付等市場經濟手段采取一些處罰措施。
民建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劉慶寧代表則提出,盡管《勞動合同法》已經出臺,但企業用工不簽合同的現象還是比較普遍,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情況也比較普遍。在這種情況下,在不增加司法成本的情況下,由違法單位、個人支付司法成本的情況下,國家應該修改《刑法》,增設『欠薪罪』,讓現實中的『老賴』承擔一定法律責任,提高《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執行能力,提高政府執行能力。這樣可以減少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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