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幫助親戚逃避法律追究,一男子到公安機關假投案,故意頂罪,結果被公安機關依法查獲。日前,該男子被河西區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河北省農民鄭某與劉某是親戚關系,同在本市河西區太湖路一處工地內打工。2008年6月2日,劉某因犯有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後劉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同年7月18日,鄭某明知劉某是被司法機關正在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人,而故意到公安機關假投案,做假證明,替犯罪人劉某承擔罪責,企圖幫助劉某逃避法律追究。後鄭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查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的行為嚴重乾擾了正常的刑事司法活動,已構成包庇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