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編輯同志:
我們是家住紅橋區勤儉道保壽裏小區的居民。去年7月份的一天夜裏,一輛紅色的夏利轎車開進了我們小區院內,從此便停放在10號樓與11號樓附近的小區大門入口處,至今無人再開走。前不久,這輛車的兩個前輪也不知被何人偷卸走了,只用幾塊磚墊在下面,仍然無人問津。我們曾就此事向丁字沽派出所報過案,也曾向居委會反映過這一問題,請他們想辦法處理此事,但他們對此均表示無能爲力。
一輛“無主車”不僅長期佔用小區的公共空間,影響居民的晨練和日常通行,同時也非常影響小區的環境。望有關部門能幫助我們居民解決這一問題。保壽裏部分居民
無主車已達報廢年限
記者首先與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紅橋支隊取得了聯繫。該支隊通過查詢這輛紅色夏利轎車的牌照號碼瞭解到,此車屬於“出租轉非”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這輛夏利車於去年就已達到強制報廢年限,而車主未按規定前去辦理相關手續,因此交管部門已將其劃定爲強制註銷車輛。
多方對報廢車無權處置
涉及到該車的處理問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紅橋支隊表示:如果報廢車輛長期佔據人行道或非機動車道,他們可以要求車主儘快自行清理,但是如果車輛停放在小區內,且未上路行駛,則不屬於交管部門的管轄範圍。
隨後,記者先後與紅橋區綜合執法局和保壽裏轄區所屬的丁字沽派出所分別取得了聯繫。在調查中記者瞭解到,綜合執法部門主要負責清理小區內和公路上的違章建築和違法佔路經營等。如果只是報廢車輛,車主又沒有以此用來從事經營活動,他們則無權對車輛進行清理。而轄區派出所則表示,長期閒置在小區內的報廢車輛往往屬於小區居民的,如果無法確定是被盜車輛,屬地派出所也無法予以強行清理。
處理報廢車尚待“良策”
最後,記者與紅橋區丁字沽街辦事處城管科取得了聯繫。據一位負責人介紹,前不久接到羣衆反映的這一問題後,他們便考慮如何着手妥善處理此事。由於物權的所有人才具有處置物權的權利,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處理,如果強行將這輛車清理走,有朝一日車主來找,街辦事處很難承擔這個責任。但是另一方面,考慮到“無主車”長期佔用小區空間,確實給社區居民出入帶來不便,街辦事處只能決定先張貼書面告知,如車主在兩日內沒有前來認領,城管科則暫時先將車輛遷至附近的停車場等空地處,避免其繼續佔用小區公共空間。然而這只是一項“權宜之計”,目前很多社區都面臨着這樣的難題和困惑。如何才能徹底解決,尚待有關職能部門拿出“良策”。3月19日上午,記者再次與保壽里居民取得聯繫並瞭解到,這輛無主車目前已被街辦事處清運到了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