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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網站涉嫌借屏蔽投訴信息向企業斂財,本版4月2日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湖北省消委到底收了會員企業多少錢?錢用在了哪裡?省消委為何接連為這家網站發文『橕腰』呢?帶著這些疑問,4月2日,記者再次來到湖北省消委,但有關負責人一直不露面。
涉事網站負責人餘某說,近些年,湖北省消委每年都為網站吸收會員一事發文,2009年也不例外。據一家『會員企業』提供的資料,2009年,湖北省消委發出的是《關於邀請榮獲『誠信單位』、『名優產品』的企事業單位在『3·15』網站開展宣傳活動的函》,即『鄂消委函(2009)6號』,落款時間為2009年2月13日,活動期限為2009年2月到2009年12月。參與方式分A、B兩類,A項為『協辦單位』,要求企業出資20000元;B項為『誠信單位』,要求企業出資12315元。兩者分別可享受多項回報,其中共同的『待遇』是:列為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15』網站售後跟蹤單位,由專人負責聯絡處理消費投訴,且不對公眾公布投訴內容。這與2008年為會員單位屏蔽投訴信息的『服務』大同小異。
然而,4月1日,湖北省消委有關負責人約見記者時,始終沒有提2009年出臺的新文件。根據省消委的說明,如果省消委與涉事網站只是單純的『技術外包』和『宣傳服務』關系,為何接連為網站出臺頗具『含金量』的文件呢?
4月2日下午3時許,記者再次來到湖北省消委。負責接待媒體的組宣部郭主任說:賈民鄉秘書長在開會,負責調查涉事網站的郭副秘書長出去了,聯系不上。其間,記者多次撥打賈民鄉手機,對方一直未接。發短信告知采訪意圖,也沒回應。一直等到5時20分許,郭主任說:賈秘書長開完會了,我沒找到人,現在快下班了。
記者:『能提供郭副秘書長的手機號嗎?』
郭主任:『我沒有他的號碼……沒有經過領導允許,也不能提供。』
記者:『您打賈秘書長手機了嗎?』
郭主任:『打了,他關機。』
記者:『我剛纔打他的手機還有信號,你到底幫我們聯系沒有?在哪裡打的手機?』
郭主任:『你們為什麼要較真呢?……』
餘某說,平時,湖北省消委組宣部具體負責對網站宣傳等進行監管。但省消委對此事已調查了五六天,仍無明確說法。
人們不禁要問:湖北省消委自身被卷進風波,自己組織調查能有什麼結果呢?有關負責人為何回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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