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今天開始,天津市新近出臺的住房公積金五項新政策和十項服務新舉措將正式開始執行。其中,一些與提取或還款等個人業務相關的便民措施則成為最近購房者關注、諮詢的焦點,記者聯系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對相關熱點問題進行了解析。
繳存提取可跨區縣辦理
按照規定,凡在公積金管理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非集中封存戶職工,可在全市任一管理部及對應的建設銀行支行辦理六項非銷戶提取業務。也就是說,從今天起,個人的這些公積金提取業務可以跨區縣辦理。職工可跨區縣辦理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
不過,新規定同時也明確了部分不能跨區縣辦理業務的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業務的職工,並規定這些市民需要到其開戶管理部辦理相關業務。這些不能跨區縣辦理相關業務的職工包括九大類,主要包括職工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職工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等。
相關負責人同時強調,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及油田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或職工,應到所屬分中心辦理登記、繳存、提取業務。集中封存戶內的職工應到集中封存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賬戶轉移等業務。
承辦銀行可辦理委托提取
委托提取業務是指職工在當月償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本息後,委托公積金中心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劃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龍卡銀行儲蓄賬戶。該業務的辦理可以讓借款人及配偶不必再每月到櫃臺辦理提取手續,減少來回往返,因此備受購房者關注。按照新政策規定,從今天開始本市所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均可辦理委托提取業務,為購房者提供了更大的便利空間。
公積金中心有關負責人強調,依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只有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銀行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與中德住房儲蓄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纔可申請辦理委托提取業務。
同時,該負責人還提醒購房者注意,只有借款人按月償還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本息適用於委托提取業務,提前還款或擔保公司代償還款不適用委托提取。若借款人發生提前還款或擔保公司代償還款,借款人及配偶應按《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定》的有關規定到管理中心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櫃臺辦理提取,但按月償還貸款的還款憑證不得作為櫃臺提取憑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