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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公積金推『新政』 |
門檻降低貸款額度提高
為支持職工購房,新修改的《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規定,暫時取消按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餘額20倍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規定。職工本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時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的,最高貸款限額由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且申請時本人或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的,最高貸款限額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
新設企業可低比例繳存
為鼓勵企業發展,重新頒布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規定,新設立的企業在設立當年可按不低於5%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設立之日起三年內提高到全市統一繳存比例。
繳存餘額可直接還貸款
凡在建行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正常還款的職工,可向建行任一支行提出申請,用本人和配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和按月住房補貼)餘額直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解決了職工先自行墊資還款,再用還款憑證提取的問題。住房公積金餘額償還貸款業務先期在建行試點。市公積金中心鐵路、油田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辦理此項業務時需到所在分中心辦理。
重大疾病提取范圍擴大
為幫助患有重大疾病職工家庭解決生活困難,新修訂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在原有13種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基礎上,增加10種重大疾病或手術住院治療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欠繳企業補繳可降低比例
為支持欠繳住房公積金單位盡快恢復正常繳存,新頒布的《關於補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通知》規定,單位欠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符合欠繳年度降低繳存比例條件的,可按當年降低繳存比例政策補繳;不符合欠繳年度降低繳存比例條件的,可申請按不低於5%的比例補繳,欠繳年度全市統一繳存比例低於5%的,按當年全市統一比例補繳。
| 公積金購房相關政策 |

| 公積金業務辦理指南 |
